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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方调整工作地点致员工离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无为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无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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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2)皖0225民初52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张某于2018年12月4日入职无为某易供应链有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张某月工资6000元。无为某易供应链有限公司未依法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11月,无为某易供应链有限公司对张某工作地点进行调整,张某不同意后于2020年11月19日从该公司离职。该公司未支付张某2020年10月、11月工资。

法院判决:无为某易供应链有限公司需支付张某工资9800元(包含10月全月工资和11月部分工资)和经济补偿金12000元;驳回了张某要求报销12万多元费用和补缴社保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出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常见的五大"隐形炸弹",稍不注意就会让企业"破财"。让我们用大白话拆解其中风险,帮您的企业避免"踩雷"。

风险一:不签合同=埋下"定时炸弹"
本案中,企业与员工只口头约定工资,没签书面合同。虽然这次法院没因此判企业赔钱(可能因为工作已超一年),但现实中,企业不签合同最高要付双倍工资!想象一下:员工工作11个月没签合同,第12个月离职后告你,你可能要赔他11个月的工资!
防雷指南:员工入职30天内必须签书面合同,内容要明确岗位、工资、工作地点等。哪怕是个小公司,也别图省事口头约定,一张纸能省大麻烦。

风险二:社保"不交"或"现金代替"都是大忌
企业辩称"张某说不需要社保,所以把社保钱加到工资里了"。法院直接不认!法律规定:社保是强制的,不能用现金代替,也不能说"员工自愿不交"就免责。这次虽没判补缴(因法院不受理),但员工随时可向社保局投诉,企业会被追缴+罚款+滞纳金。
防雷指南:别信"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必须依法缴纳。如员工坚持不要,也得让他签书面声明(但仍有风险),最安全做法是直接缴纳。

风险三:调岗调地点像"拆弹",操作不当就爆炸
本案关键点:企业单方面要调换张某工作地点,张某不同意就离职了。法院认为这是企业原因导致离职,必须赔经济补偿金(工作2年赔2个月工资)。现实中,很多企业以为"我是老板我说了算",随便调员工去外地,结果赔钱又丢人。
防雷指南

风险四:垫付款项"说不清",企业员工两头输
张某主张为公司垫付12万多元要求报销,但法院说"这不算劳动争议,另告去"。这意味着:

风险五:拖欠工资=主动送"赔偿金"上门
企业拖欠张某2个月工资,结果不仅全数要付,还因"导致员工离职"被加判经济补偿金。法律明文规定:工资必须按月足额发,哪怕只拖1天,员工告你就能赢。
防雷指南

企业主一句话总结

调岗调地点不是企业"单方面决定权",必须协商一致,否则离职了也得赔钱!社保不交、工资拖欠、报销无制度,都是给企业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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