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违法分包工程,工伤赔偿责任难逃 - 南陵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南陵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1)皖0223民初227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南陵某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综合保税区物流加工园项目工程劳务后,与被告张某签订《瓦工班组清包合同》,约定将郑蒲港金浦电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工程3号楼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交由张某承包,隆某由张某招聘在该瓦工班组工作。2020年9月29日,隆某在工地工作时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13天,出院后未再回上述工地继续工作。2021年1月29日,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隆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2021年3月31日,马鞍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隆某劳动能力障碍程度为九级。南陵某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为隆某和张某办理工伤保险,且隆某受伤后,张某为隆某支付了19000元医疗费。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

  1. 确认南陵某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隆某不存在劳动关系;
  2. 公司需在10天内支付隆某工伤保险待遇167216.48元(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3. 公司无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分包工程别踩“无资质”陷阱,工伤赔偿责任跑不掉!
这个案子就像给企业敲了一记警钟:把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就算你和工人没签劳动合同,出事后也得赔钱! 为什么?法院说得很明白:南陵某福公司把工程包给了张某(一个没有用工资质的个人),张某招的工人隆某在工地上受伤了,公司作为“有资质的承包方”,必须为工伤买单。虽然法院认定公司和隆某没有劳动关系(所以不用付一次性补助金),但医疗费、工资补偿等16万多元还是得公司掏腰包。

很多老板以为:“我把活包给包工头,工人出事和我没关系。”这是大错特错!法律明确规定:企业违法分包给个人或小团队,一旦发生工伤,企业就是“背锅侠”。在这个案子里,公司没给工人买工伤保险,又选了没资质的张某当分包商,结果自己赔了16万多——张某垫付的1.9万元医疗费,法院还让公司和张某私下解决,公司一分钱没少赔。

企业怎么避免“赔钱又背锅”?3个实用建议:

  1. 分包前查“底细”,别图省事包给个人
    分包工程时,必须确认对方是正规公司(有营业执照、用工资质),而不是包工头或个人。像本案中张某是个人,没资质,公司就踩了“违法分包”红线。记住:合同写“安全责任全归包工头”也没用,法律优先!建议每次分包前,让律师审核对方资质,花小钱省大麻烦。

  2. 工伤保险必须全覆盖,别让工人“裸奔”
    本案公司没给工人买工伤保险,结果医疗费、工资补偿全自己扛。其实工伤保险费用很低(通常工资的0.5%-2%),但能转移90%以上的风险。无论工人是公司直聘还是分包商招的,只要在工地干活,企业都应确保其参保。否则,出事就是“自费模式”。

  3. 工地安全别当“甩手掌柜”
    公司以为“分包出去就不管了”,但法院指出:企业有监督责任。建议每月抽查工地安全培训记录,留存书面证据。比如本案中张某提到“某冶公司办过安全培训”,如果南陵某福公司也能证明自己管过安全,或许能减轻部分责任。

一句话总结:分包不是“免责金牌”,资质+保险+管理,三者缺一不可! 企业图省事分包给个人,看似省了管理费,实则埋下“定时炸弹”——一次工伤事故,可能让几年利润打水漂。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见过太多类似案例:老板以为“合同写清楚就行”,结果一出事就被工人告上法庭。征和律师事务所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从分包合同审核、工伤保险规划到工地风险排查,帮企业把法律风险掐灭在萌芽状态。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让您的生意安心赚钱,不用为“没想到的赔偿”失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