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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保雇主责任险后员工工伤死亡,保险公司应按约赔付-和县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和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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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0523民初177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12月28日,和县某公司在中国某公司为其员工投保一份雇主责任保险,约定雇主责任每人赔偿限额586,000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责任限额每人500,000元,雇员工种为保洁员、办公室人员、驾驶员、负责人。保险期间自2020年12月30日零时起至2021年12月29日24时止。

2021年12月24日8时25分,和县某公司雇员陈某林(男,1958年4月4日出生)在工作时,驾驶停放在海峡大道路段的"江田"牌电动三轮翻桶车转弯掉头时,与他人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林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林负本起道路交通事故同等责任。

2022年11月30日,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陈某林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2022年8月29日,和县某公司与陈某林亲属签订《赔偿协议》,约定和县某公司一次性支付陈某林亲属赔偿款500,000元,此款包含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种因雇员陈某林死亡产生的合理费用。此款于2022年9月8日汇至陈某林儿子陈某亮账户。

后和县某公司向中国某公司主张保险理赔未果,故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中国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和县某公司保险金500,000元,案件受理费4400元由中国某公司负担。

三、企业如何防范雇主责任险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给所有企业主提了个醒:买了保险不等于万事大吉,操作不当照样拿不到理赔

1. 为什么企业赔了钱却差点拿不到保险金?

被告保险公司抗辩说:"不能确定陈某林是否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是否按保险合同约定提供了新增员工名单。"

很多企业主可能和本案中的和县某公司一样,以为"买了保险就完事了",却忽略了关键细节:

2. 企业必须掌握的3个关键点

✅ 关键点一:员工信息要及时更新,别让"新增员工"成拒赔理由

本案中,保险公司试图以"未提供新增员工名单"为由拒赔。但法院认为,虽然合同约定需要提供员工名单,但企业已实际支付赔偿且工伤认定书确认了劳动关系,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赔。

给企业的建议

✅ 关键点二:工伤认定是理赔"通行证",别省这个程序

本案中,企业虽然先与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但直到2022年11月才拿到工伤认定书,中间间隔了近一年!如果没有人社局的工伤认定,企业可能就拿不到保险金了。

给企业的建议

✅ 关键点三:赔偿要合理且有凭证,别让"好心"变"麻烦"

本案中,企业支付了50万元赔偿金,法院认为"并未损害保险人的利益"。但如果赔偿金额明显高于法定标准,保险公司完全有权拒赔!

给企业的建议

3. 企业主最常犯的3个错误

  1. "保险买了就放着":不关注保单细节,发生事故后才发现保障范围不够

  2. "私下赔钱不走程序":直接与员工家属协商赔偿,跳过工伤认定程序,导致后续理赔困难

  3. "证据保存不完整":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记录、赔偿凭证等关键证据缺失

4. 给企业主的3条实用建议

  1. 定期"体检"保险方案:每季度检查一次企业保险是否覆盖所有风险点,特别是新增岗位和特殊工种

  2. 建立"事故应急包":准备一套标准操作流程,包括: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保存现场证据、48小时内申请工伤认定等

  3.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遇到工伤事故,第一时间咨询法律顾问,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无法理赔

结语

雇主责任险是企业转移用工风险的"安全网",但只有正确使用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本案中,和县某公司虽然最终胜诉,但过程曲折,若非有完整的工伤认定和赔偿凭证,很可能就拿不到这50万元保险金。

作为企业主,不要等到事故发生后才翻看保险合同。提前防范,比事后补救更省钱、更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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