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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逾期付款超五分之一,债权人可要求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肥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肥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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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0123民初1085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法院认定内容):
2021年6月,福建某公司向肥西某厂采购四批羽绒货物,分别签订了四份《羽绒采购合同》,合同对采购产品型号、数量、金额、交付方式、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了明确约定,四份合同价款累计2809120元,付款方式为在交货后四个月内付清,逾期未付款"则按照未付款额的银行同期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处理"。合同签订后,肥西某厂按约将羽绒货物全部交付至指定收货地址。

2021年8月,双方对账确认福建某公司尚欠肥西某厂货款1973602元(最后一次供货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对账单由福建某公司盖章确认。

对账后,肥西某厂陆续收到部分还款:2021年10月16日20万元、2022年1月31日10万元、2022年5月31日3万元、2022年7月31日3万元,合计36万元。

2023年1月13日,福建某公司、肥西某厂及许某签订《共同还款协议》,确认截至2023年1月8日,福建某公司欠款1613602元,许某(福建某公司实际负责人)自愿以"债务加入"形式承诺共同还款,协议明确还款责任包括货款、违约金、律师费等,并约定分24期还清(2023年1月至2025年2月)。2023年3月24日,肥西某厂收到还款3万元后,再未收到任何款项。

2023年9月,肥西某厂委托律师维权,支付律师费3万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福建某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货款158万余元及违约金;许某对货款及2023年1月13日后的违约金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两被告还需共同支付肥西某厂律师费3万元。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是简单的"欠钱不还",实则藏着企业日常经营中最容易踩的"坑"。作为常年处理企业纠纷的律师,我特别提醒您注意以下风险:

1. "分期付款"别大意!逾期超1/5就可能被要求"一次性还清"
福建某公司以为签了24期还款计划就能拖延,结果只还了1期就停了。法院为什么直接判"全部付清"?关键点在于:未付金额已超过总欠款的1/5(3万元/161万元≈1.8%,但结合前期拖欠,实际违约比例远超20%)。
风险防范

2. "帮忙签字"要命!口头承诺可能让你背债百万
许某作为公司实际负责人,在《共同还款协议》中签字表示"自愿共同还款",结果个人财产也被追偿。很多老板以为"公司欠债与个人无关",但一旦签署"债务加入"协议,就等于把公司债务变成个人债务
风险防范

3. 违约金和律师费能全要回?关键看合同怎么写!
肥西某厂不仅拿回欠款,连32万违约金和3万律师费都获支持,原因很简单:合同和协议中白纸黑字写清了计算方式(LPR的3倍)和承担范围(包括律师费)。
风险防范

企业自查清单
✅ 签合同时是否逐条核对付款期限和违约条款?
✅ 大额交易后是否每月对账并加盖公章?
✅ 第三方承诺还款时,是否区分了"公司行为"和"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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