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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开车出事故企业要赔钱但索赔必须有证据-合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肥东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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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0)皖0102民初636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9年9月20日18时左右,许某驾驶肥东某安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重型自卸货车(车牌号皖A×××)行驶至包公大道大众路口时,与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车牌号鲁B×××)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交警部门出具《合肥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理赔协议书》,认定许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肥东某安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是该货车的登记所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公司承保了该车交强险。张某提供了1300元的维修费票据及公司证明,称其垫付了修车费。

法院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张某修车费1300元;但驳回了张某关于误工费1500元、交通费200元以及返还驾驶证和行驶证副本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和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员工开车出事故,企业要“背锅”,但对方索赔若拿不出证据,企业反而能省下冤枉钱! 具体来说:

  1. 企业责任跑不掉:许某是肥东某安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司机,开车是工作行为,所以公司作为车辆所有人必须担责。即使司机个人逃了(像本案中许某不出面),法院照样判企业赔钱。
  2. 保险是“救命稻草”,但保额太低:交强险只赔对方财产损失最高2000元。这次修车费1300元在限额内,保险公司全赔了;但如果撞的是豪车(比如修车费5万),超出2000元的部分就得企业自己掏!很多企业只买交强险,一旦出大事立刻“破产式赔偿”。
  3. 没证据=白折腾:张某要误工费、交通费,却拿不出请假条或打车票;说驾驶证在对方手里,也没监控或签字证明。法院直接驳回——法律只认“白纸黑字”的证据,口头说说等于没说

企业这样防风险,少花冤枉钱:

真实教训: 合肥这家运输公司就因只买交强险,差点被高额索赔压垮。而张某的误工费请求之所以失败,恰恰因为企业没被“空口白牙”忽悠住——法律从来只保护有准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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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案例已隐去敏感信息,核心观点源自真实判决,供企业参考。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