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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担保代偿后违约金约定过高可能被法院调减-中牟保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中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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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证合同纠纷
案号:(2021)豫0122民初47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7年9月25日,张某(甲方)与中牟某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约定由中牟某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为张某向郑银村镇银行4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同日,张某花、张某、陈某、张某向中牟某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个人信用(反担保)保证函》及《反担保人声明》,承诺为张某的债务提供反担保。
2017年9月21日,郑银村镇银行与张某(借款人)、中牟某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及张某花等人(保证人)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400万元,月利率9‰,借款期限至2018年9月24日。借款到期后,张某未还款,2020年9月21日,中牟某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代张某向银行偿还本金320万元、利息585600元。中牟某企业担保有限公司要求张某偿还代偿款,并按银行贷款利率四倍支付逾期费用,同时要求张某花等人承担连带责任。张某辩称已交30万元保证金应抵扣债务,且违约金标准过高。
法院判决:张某需偿还代偿款本息3485600元(已扣除30万元保证金),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30%支付逾期费用;张某花、张某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陈某因仅以"保证人爱人"身份签字,不承担担保责任;驳回中牟某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法律风险

1. "银行利率四倍"这种模糊表述,法院很可能不认账
本案中,担保合同约定"代偿后按银行基准利率四倍收取费用",但未明确是存款利率还是贷款利率。张某抗辩后,法院直接将违约金标准从"四倍"砍到"LPR上浮30%"。相当于原本可能拿到20万元违约金,最后只支持了6万元左右。企业教训:合同里别写"银行利率""四倍"这种笼统词!必须写清楚"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上浮X%"。就像买菜要写"500克"而不是"一小把",数字越具体,法院越支持。

2. 让人签字担保,身份写错等于白签
陈某在《反担保保证函》上只签了"保证人爱人",法院直接认定她不是担保人,不用赔钱。现实中很多企业让配偶、亲戚签字时,随手写个"家属""家属",结果出事时这些人全免责。企业教训:要求反担保人必须在"保证人"栏亲笔签名,旁边加注"本人自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千万别用"家属""爱人"这类生活化称呼,法律只认白纸黑字的"保证人"三个字。

3. 保证金不写清楚用途,追偿时可能吃大亏
张某交了30万元保证金,但合同只写"风险保证金",没明确说能抵扣代偿款。好在诉讼中担保公司同意抵扣,否则可能打起官司。更麻烦的是,如果合同约定"保证金不退",但实际用途不清晰,法院可能判全额退还。企业教训:收保证金时必须在合同里写死"用于抵扣代偿款及违约金",并单独让对方签收《保证金确认书》。就像押金条要写"退房时抵扣水电费",避免扯皮。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 担保合同违约金条款直接套用公式:"以LPR为基准,上浮30%-50%"(司法实践普遍支持的范围);
  • 反担保人签字必须满足"三有":有身份证号、有"保证人"手写标注、有单独责任承诺
  • 保证金条款加粗提示:"此款项优先用于清偿代偿债务,不因合同解除退还"

企业签合同时总觉得"差不多就行",但出事时法院只看纸面约定。就像本案担保公司明明代偿了378万元,最后能要回的却少了30万——这些坑本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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