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资质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款必须付-中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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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122民初111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0年7月,河南某甲有限公司与河南某乙有限公司就某丁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开始合作。河南某甲公司称中央空调于2020年11月23日调试并投入使用,河南某乙公司对此认可,表示工程已验收且使用4年多。
2021年4月,双方补签《空调采购安装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876000元。河南某乙公司先后支付25万元、10万元、5万元,共40万元,尚欠44.6万元。中牟县某甲(发包方)与河南某乙公司之间的工程款总额177万元,中牟县某甲已付10.8万元。
另查明,河南某甲公司从未取得中央空调采购、安装相关资质证书。
法院判决:
- 河南某乙公司10日内支付河南某甲公司工程款44.6万元及利息;
- 中牟县某甲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 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警示:三个血泪教训必须牢记
1. "没资质施工=白干"是误区,但后患无穷
法院明确指出:因河南某甲公司无施工资质,合同自始无效。但因其已实际完成工程(空调已使用4年),法律仍保护其索要工程款的权利。
⚠️ 企业风险:
- 虽能拿到工程款,但丧失违约索赔权(如本案中逾期利息仅支持部分时段)
- 面临行政处罚风险(住建部门可罚款、停业整顿)
- 一旦工程出问题,需独自承担全部责任(无资质施工不适用"缺陷责任期"保护)
2. "上家没付钱"不是拖欠理由,小心背上双倍利息
河南某乙公司辩称"因中牟县某甲未付款,所以无法支付",但法院依然判决其支付工程款+利息(按LPR计算),若拖延还将加倍支付迟延利息。
⚠️ 企业风险:
- 用"甲方未付款"推脱分包商/供应商是无效借口
- 拖欠超1年,44.6万元工程款可能滚出8万+利息(按当前LPR 3.45%计算)
- 对方申请财产保全后,企业账户可能直接被冻结
3. 发包方也逃不掉!未付清工程款就要"买单"
中牟县某甲虽与河南某甲公司无合同关系,但因欠付河南某乙公司166.2万元工程款(177万-10.8万),法院判决其在欠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企业风险:
- 发包方不能以"只认合同方"推责
- 若工程已使用但未结算,视为默认验收合格(本案使用4年即被认定合格)
- 拖延验收可能丧失质量索赔权
给企业的保命建议
✅ 签合同前必做三件事
- 查资质: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实对方施工资质(如机电安装二级以上)
- 留证据:工程交付时立即签署《验收确认单》,避免"默认合格"
- 设条款:在合同中明确"上游未付款不免除付款义务"
✅ 遇到拖欠这样做
- 7日内发《催款函》:注明"按LPR计算利息",快递留存凭证
- 30日内启动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资产(本案原告保全成功获赔利息)
- 绝不接受"口头承诺":补签合同需同步书面确认欠款金额及时间
划重点:工程已投入使用=质量合格!很多企业以为"没签验收单就能拒付",但本案中法院直接以"使用4年"认定合格。务必在工程交付时完成书面验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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