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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转包工程致工人受伤,发包企业必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 中牟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中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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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
案号:(2024)豫01行终4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1年5月30日6时15分左右,刘某在中牟县联动U谷建筑工地工作时受伤,当日15时左右前往中牟县某医院检查,检查报告单显示左侧髌骨骨折,随后转往许昌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记录记载:刘某在建筑工地被重物砸伤左膝关节,左膝关节疼痛、活动受限,被送至某医院拍片后确诊为左髌骨骨折。诊断证明书确认为左侧髌骨骨折及下肢肌间静脉血栓形成。
2021年5月30日受伤后,刘某于2022年3月14日向中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某建设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裁决查明:某建设公司承包了中牟县万洪路联动U谷建筑工地,并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冯某,冯某又转包给王某红;刘某是王某红雇佣的人员,2021年3月1日至5月29日在工地干活。因某建设公司未直接招用、管理或支付刘某工资,仲裁裁决驳回了刘某的劳动关系确认请求。
2022年11月11日,刘某向中牟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中牟县人社局受理后调查认定:刘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工伤条件,遂于2023年1月11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刘某所受伤害为工伤。某建设公司不服,向中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维持了工伤认定。某建设公司随后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和复议决定。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某建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持工伤认定结果。简单说,法院认定刘某的受伤属于工伤,某建设公司必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即使双方没有直接劳动关系。

三、核心观点:企业违法转包埋下大隐患,必须主动防范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工人受伤谁来赔”的小事,实则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违法转包工程就像埋了一颗定时炸弹,一旦工人出事,发包企业躲不掉赔偿责任! 为什么?

一句话总结:企业违法转包=自找麻烦。 别以为“甩手掌柜”能省钱,一次工伤事故的赔偿可能高达几十万,远超合规成本。

四、征和提醒:专业护航,让企业远离“隐形炸弹”

这类案件背后,往往是企业对劳动法规的“一知半解”。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