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转包工程致工人受伤,发包企业必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 中牟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
案号:(2024)豫01行终4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1年5月30日6时15分左右,刘某在中牟县联动U谷建筑工地工作时受伤,当日15时左右前往中牟县某医院检查,检查报告单显示左侧髌骨骨折,随后转往许昌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记录记载:刘某在建筑工地被重物砸伤左膝关节,左膝关节疼痛、活动受限,被送至某医院拍片后确诊为左髌骨骨折。诊断证明书确认为左侧髌骨骨折及下肢肌间静脉血栓形成。
2021年5月30日受伤后,刘某于2022年3月14日向中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某建设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裁决查明:某建设公司承包了中牟县万洪路联动U谷建筑工地,并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冯某,冯某又转包给王某红;刘某是王某红雇佣的人员,2021年3月1日至5月29日在工地干活。因某建设公司未直接招用、管理或支付刘某工资,仲裁裁决驳回了刘某的劳动关系确认请求。
2022年11月11日,刘某向中牟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中牟县人社局受理后调查认定:刘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工伤条件,遂于2023年1月11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刘某所受伤害为工伤。某建设公司不服,向中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维持了工伤认定。某建设公司随后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和复议决定。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某建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持工伤认定结果。简单说,法院认定刘某的受伤属于工伤,某建设公司必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即使双方没有直接劳动关系。
三、核心观点:企业违法转包埋下大隐患,必须主动防范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工人受伤谁来赔”的小事,实则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违法转包工程就像埋了一颗定时炸弹,一旦工人出事,发包企业躲不掉赔偿责任! 为什么?
- 关键真相:没签劳动合同≠不用赔钱!
很多企业老板以为:“工人不是我直接招的,工资也不是我发的,出了事和我无关。”但法院明确说了:如果企业把工程违法转包给没资质的“包工头”(比如本案中的冯某、王某红),而包工头招的工人受伤了,发包企业必须“背锅”。就像本案,某建设公司把工地劳务分包给个人,结果刘某受伤,法院直接判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法律不看“是不是自己员工”,只看“谁违法转包”。 - 常见误区:超时申请工伤就没事?大错特错!
某建设公司还辩称:“刘某2021年5月受伤,2022年11月才申请工伤,早超期了!”但法院指出:刘某为确认劳动关系打过仲裁(2022年3月到10月),这段时间不计入工伤申请期限。简单说,只要工人因“确认劳动关系”耽误时间,法律就给ta“延期补票”。企业别指望靠“拖时间”逃避责任! - 风险提示:三招守住企业“钱袋子”
- 绝不违法转包! 把工程分包时,必须确认对方有正规资质(比如建筑劳务公司执照)。千万别图省事分包给个人或“草台班子”,否则工人一出事,赔偿全由你扛。
- 工伤处理要快准稳! 工人受伤后,企业应在30天内主动申报工伤。如果工人自己申请,企业收到人社局举证通知后,必须20天内提交材料(如分包合同、资质证明),证明自己没违法转包。本案中某建设公司收到通知才补材料,为时已晚。
- 合同里埋好“防护盾”! 和分包方签合同时,必须写清:“若分包方无资质导致工伤,其承担全部赔偿;企业垫付后有权全额追偿。”同时,要求分包方为工人买足额工伤保险——这是法律强制要求,省下的保费可能变成百倍赔偿!
一句话总结:企业违法转包=自找麻烦。 别以为“甩手掌柜”能省钱,一次工伤事故的赔偿可能高达几十万,远超合规成本。
四、征和提醒:专业护航,让企业远离“隐形炸弹”
这类案件背后,往往是企业对劳动法规的“一知半解”。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
- 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我们提供15天免费风险初检,帮您筛查合同漏洞、用工隐患,无效果不收费。
- 从“救火”到“防火”:日常审核分包合同、制定工伤应急预案,把风险扼杀在萌芽中。
别等法院判决才后悔!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企业才能安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