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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但实际使用房屋仍需支付房款-长垣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长垣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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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案号:(2023)豫0783民初190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华某购买长垣某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铺一套,双方于2013年8月15日签订《和平里社区交款一览表》一份,商铺位于社区号,建筑面积207.08平方米。单价7088元/平方米,总价款1467783元,优惠后单价6605.09元/平方米,总价款1367783元。2013年5月8日,华某向某甲公司分期支付房款687783元,并支付维修基金10354元、产权证及按揭相关费用78146元,下欠680000元房款。2013年8月15日签订交款一览表后,某甲公司于2014年4月19日向华某交付了商铺,华某从当日开始使用该房屋并缴纳水电费,至今仍实际占用该商铺。长垣县蒲城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证明,确认华某首次缴纳水电费日期为2014年4月19日,截止2023年3月22日共购水756吨。2023年1月7日,某甲公司负责人在电话中向华某催要剩余房款。

法院判决华某需在10日内支付长垣某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余房款68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4年4月19日起,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日),同时驳回了某甲公司其他过高利息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类似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大教训:没签正式合同,企业照样能赢回欠款,但过程可能拖垮你! 华某和开发商只签了一份《交款一览表》,没签正规购房合同,结果一拖就是9年。华某辩称“房款已结清”“合同应解除”,但法院为啥判她输?核心就两点:

  1. “事实合同”比白纸黑字更危险
    虽然没签正式合同,但华某付了大部分房款、开发商交了房、她用了近10年水电——这些行为等于默认合同成立。企业常以为“没合同就安全”,其实只要客户实际使用产品/服务,法律就可能认定合同生效。风险点:企业如果管理松散(比如只靠口头约定、简单表格交易),一旦客户耍赖,追款将耗时耗力。本案中开发商拖到2023年才起诉,差点因时效问题丢掉部分利息。

  2. “沉默=放弃权利”是致命陷阱
    华某辩称“因无法办理按揭可退房”,但法院指出:按揭没办成,她早该在2014年就知道,却拖到2023年才提。法律给了她1年解除权期限(从民法典实施起算),她没用就自动失效。企业要警惕

    • 催款必须留痕:本案开发商声称2021年发过催款通知,但没证据,法院不认。短信、邮件、书面函件都要存档,电话催款记得录音。
    • 及时行动:客户欠款超3个月,务必发正式函件;超1年未解决,赶紧起诉。拖得越久,证据越难找(比如本案华某用“9年都没人催”当借口)。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结尾小贴士
很多企业总想着“等出事再找律师”,结果像本案一样,9年欠款追回却错过利息,得不偿失。征和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服务,专治企业“事前不预防、事后忙救火”的痛点——我们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方案,首次合作可先试用1个月,满意后再付款。用日常合同审查、风险预警小工具,帮您把90%的纠纷掐灭在萌芽阶段。毕竟,省下的诉讼费,远比一杯咖啡贵不了多少。

(注:文中“长垣某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某”等名称已按规则隐去关键信息,案例细节严格依据判决书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