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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业主可拒付违约金但不能拒交物业费-松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松滋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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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1)鄂10民终193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刘某自2014年元月起屋顶开始漏水,期间找物业反映十多次要求解决,但问题一直未得到处理。刘某自行进行了五次维修:2014年2月19日第一次维修花费500元;2014年5月19日第二次维修花费2500元;2014年6月10日第三次维修花费2500元;2015年元月29日第四次维修花费6600元;2015年2月2日收尾工作花费900元。此外,因漏水导致楼下502室受损,刘某赔偿邻居6000元,室内装修也全部损坏需重新装修。

松滋市松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才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并入驻服务。该公司起诉刘某,要求支付拖欠的物业费1860元和违约金699.6元。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判决刘某支付物业费1860元,但驳回物业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重要的法律常识:物业服务质量有问题,业主可以拒付违约金,但不能完全拒交物业费

许多物业公司和业主都存在误解:物业公司认为只要业主不交物业费就可以收违约金;业主则认为只要物业服务不好就可以不交物业费。但法院的判决给出了明确答案:

  1. 业主不能完全拒交物业费:即使物业服务存在问题,业主也必须缴纳基本的物业费。因为物业费是维持小区基本运转的资金来源,关系到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2. 但物业服务质量问题可减免违约金:本案中,法院之所以驳回物业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请求,是因为刘某的屋顶漏水问题确实长期未得到解决。作为物业公司,应当对公共部位的维修负责,即使问题发生在你入驻之前,也应积极协助业主处理,而不是推卸责任。

  3. 业主损失应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刘某自行维修花费了近2万元,但因为没有在一审中提出反诉,法院无法在本案中处理这部分赔偿请求。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一边交纳物业费,一边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

给物业企业的风险防范建议:

  1. 建立"问题台账"制度:对业主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要登记在册,明确责任人和解决时限。本案中物业公司辩称"不知道漏水问题",但如果没有记录系统,很难自证清白。

  2. 分清责任边界,但不推卸责任:对于超过质保期的公共部位维修,确实需要动用维修基金,但物业公司应主动协助业主委员会走流程,而不是简单地说"这不是我的责任"。

  3. 及时书面回复业主投诉:每次接到业主反映,都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处理进展。这样即使问题一时无法解决,也能证明你尽到了责任,避免被认定为"不作为"。

  4. 不要轻易主张违约金:在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主张违约金,往往会被法院驳回,还可能激化矛盾。不如先把服务做好,建立良好关系。

  5. 引导业主走合法维权渠道:当业主因房屋问题遭受损失时,应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而不是默许其以"维修费抵物业费"的方式私下解决,这会为日后纠纷埋下隐患。

物业服务不是简单的"收钱干活",而是需要建立信任关系的长期合作。一次漏水问题处理不当,可能导致业主几年不交物业费,还打官司让你损失声誉。把业主反映的问题当成改进服务的机会,才是长久经营之道。

四、专业法律支持助您规避风险

作为企业,面对复杂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专业的法律支持至关重要。征和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顾问服务,以极高的性价比帮助企业预防和解决各类法律风险。我们理解企业在法律服务上的顾虑,特别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服务模式,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无论是合同审查、纠纷预防还是争议解决,我们的专业团队都能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解决方案,让法律成为企业发展的助力而非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