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谷城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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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2)鄂0625民初171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被告李某自2016年开始在谷城某包装有限公司上班,从事货物运输工作至2020年,期间每月工资4800元。后因疫情原因,李某离开公司。2020年11月3日,公司管理人员章某(网名章三)在微信发布招工启事:“谷城某包装有限公司,招司机二名,B证优先,工资4000元-5000元,有意致电17771011988,非诚勿电”。2022年4月2日,章某电话通知李某回公司上班,继续当货运司机:有货时送货,没货时干杂活;出车加油或过路费由章某微信支付,代收货款也通过微信转回;每月工资由章某微信转账,2022年6月和9月还用货款抵扣工资后补发余额。双方没签书面合同,但每天工作都由章某安排。2022年7月9日,李某驾驶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名下的货车送货时发生交通事故,公司垫付27万元费用。事后李某申请仲裁,要求确认自2022年4月3日起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支持了李某,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
法院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确认谷城某包装有限公司与李某自2022年4月3日起存在劳动关系。
三、核心观点:企业以为“松散用工”就能躲开劳动关系?法院不认!
很多企业老板觉得:“我按天给钱、不打卡、有活才叫人,这明明是临时劳务,不是劳动关系!”但这个案子狠狠打了脸。法院认定劳动关系的关键,不是看有没有签合同,而是看实际用工是否符合三个标准:
- 你管不管人?李某每天工作由章某安排,没货时还得干杂活——这说明公司实际在管理他,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 活是不是你的核心业务?李某一直开货车送货,这正是包装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是临时打零工。
- 钱怎么付?工资微信转账、货款抵扣,看似“松散”,但长期固定支付(每月5000元左右),法院认为这属于“有报酬的劳动”。
企业最常踩的坑是:以为不签合同、用“微信发工资”就能当劳务关系处理。但现实中,只要员工受你管理、干你的活,哪怕口头约定“按天算钱”,法院也可能认定为劳动关系。一旦出事(比如本案的交通事故),企业得承担工伤赔偿、社保补缴等大笔费用,还可能被罚——这比老老实实签合同、交社保贵多了!
给企业的三条保命建议:
- ✅ 必须签书面合同!哪怕招司机、保洁等临时工,也要签《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和期限。别信“口头说好就行”,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流水都可能被当证据。
- ✅ 规范管理别“放羊”:如果真是临时劳务(比如偶尔叫人搬货),就别安排固定工作、别设考勤;如果是长期岗位,必须纳入公司管理,该打卡打卡、该培训培训。
- ✅ 保留证据要全面:招工启事、工作安排记录、支付凭证都存好。万一争议,企业说“这是临时工”却拿不出证据,法院只会采信员工提供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证明(就像本案公司败诉原因)。
记住:法律不看你怎么说,只看实际怎么做。用工别图省事,省小钱可能赔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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