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法收取培训费和拒绝承担工伤复发费用将面临双倍赔偿-赤壁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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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9)鄂1281民初2408号、(2020)鄂12民终87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杨某系原湖北某视讯网络公司赤壁支公司(现更名湖北某视网络公司赤壁支公司)职工。2011年5月17日,杨某在赤壁某庙清风岭处移栽有线电视线路杆子时,腰部被断裂的杆子砸伤。经赤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年11月10日认定为因工受伤,其劳动能力经咸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12年3月15日鉴定为伤残九级。杨某伤后住院治疗费用23835元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并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040元。2012年7月,杨某办理了内退手续,公司每月支付杨某工资1734元。2013年10月21日,杨某因腰椎滑脱、腰椎间盘突出在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住院治疗12天,医疗费用54048.57元由医保报销34860元,个人自付19188.57元;2013年11月2日在赤壁某纺医院住院治疗12天,治疗费用2456.44元由医保报销1478.62元个人自付977.82元。另杨某在武汉、上海门诊治疗费用共1458元。2019年,杨某向咸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其腰椎间盘突出与工伤是否有因果关系,该委员会于2019年3月18日鉴定为有因果关系。杨某于2018年向赤壁纪委反映其因旧伤复发住院公司未补偿等事宜。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将医保于2012年对杨某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040元支付给杨某,并于2019年4月8日另行支付杨某一次性伤残补助13526元。
另查明,杨某于1992年9月在原蒲圻有线电视台从事线路架设临时工工作,2006年赤壁广电网络公司与赤壁广电局分解,赤壁广电网络公司划入湖北某视网络公司管辖。2007年根据湖北某视网络公司要求,对所有临时工予以辞退,同时给予工龄买断补偿,为其缴纳个人社会养老保险。经公司测算,杨某买断工龄年数为15.5年,补偿款应为7750元。2008年杨某再次招录公司职工,公司要求招录人员每人交纳30000元就业培训费,杨某将买断工龄款7750元抵扣后支付了就业培训费22000元,公司实际收取杨某就业培训费29750元。
法院最终判决:湖北某视网络公司赤壁支公司需支付杨某工伤复发引起的医疗费共计21624元;返还杨某就业培训费29750元;两项共计51374元。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企业注意法律风险的目的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实则蕴含两个企业经常忽视的重大法律风险,值得所有企业老板和HR认真对待。
风险一:违法收取"培训费"等于自找麻烦
本案中,公司以"就业培训费"名义向杨某收取29750元,法院直接判决全部返还。很多企业认为,新员工入职交点"培训费"很常见,甚至觉得这是"行业惯例"。但根据《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招用员工时,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包括所谓的"培训费"、"押金"、"保证金"等。
为什么企业会栽在这个"小钱"上?一是心存侥幸,认为员工不会为了几万元打官司;二是缺乏法律常识,把违法收费当作"管理手段"。但现实是:一旦员工较真,企业不仅要把钱退回,还要额外支付诉讼费、利息,甚至可能影响企业声誉。就像本案中,公司收了3万元培训费,最后不仅全退,还搭上了将近5万元的其他赔偿。
风险二:工伤复发不是"一了百了",企业责任持续存在
杨某2011年受的工伤,2013年复发,2019年才主张权利,公司认为早就超过时效。但法院认为:只要员工在时效期内主张过权利(比如向公司反映、向纪委举报),时效就"重新计算"。本案中杨某2018年向纪委举报,2019年申请仲裁,时效未过。
更关键的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复发的治疗费用仍应由企业承担(如果已参保,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未参保,则全部由企业承担)。很多企业误以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付了就完事,殊不知工伤复发的后续治疗、护理等费用仍可能产生大额支出。
给企业的三条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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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入职收费
新员工入职时,除了依法代扣社保个人部分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培训费用应由企业承担,可考虑通过签订服务期协议(但需提供专项培训)等方式约定违约责任,而非直接收费。已经收了的,建议尽快清退,避免"小钱惹大祸"。 -
建立工伤后续跟踪机制
员工发生工伤后,企业不能"一赔了事"。要建立档案,定期了解员工康复情况。如果员工反映旧伤复发,应及时协助办理工伤复发认定手续,而不是置之不理。本案中公司对杨某2013年的复发"不闻不问",直接导致了后续赔偿。 -
重视时效管理,但别依赖"过期"抗辩
虽然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但员工只要能证明曾向企业主张过权利(如微信记录、邮件、书面材料),时效就会中断。企业不能简单认为"拖过一年就没事了"。建议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台账,对员工提出的各类诉求及时书面回应并留存证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企业合规不是"增加成本",而是"避免更大损失"。看似省下的"小钱"(培训费)和"省事"(不理工伤复发),最终可能付出数倍代价。在劳动用工领域,老老实实守法,反而是最经济的经营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