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违约修改还款计划需按原借款协议支付高额利息-天长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天长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3)皖1181民初124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天长市爱某家园母婴用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某家园")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许某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9年10月18日,爱某家园和许某向董某借款460000元,并出具借款协议,约定月利息0.8%,借款期限一年,用于经营。借款协议签订当日,董某将460000元直接转汇至许某指定的其子账户。

后因许某生病,经营困难,双方于2020年11月12日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分5年还清,每年11月15日前还92000元。协议还约定,如果经营效益好,可按月息0.4%计算利息。

爱某家园和许某在2020年11月12日和2021年11月15日分别偿还92000元,共计184000元。第3期还款到期后,许某想将每年还款金额减少至50000元,但董某不同意。因爱某家园和许某未按约定继续还款,董某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爱某家园和许某偿还剩余本金276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0.8%分段计算:以46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10月18日至2020年11月12日;以36.8万元为基数从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15日;以27.6万元为基数从2021年11月16日至还款之日止。

三、核心观点:企业违约修改还款计划将承担更重责任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简单却重要的道理:企业与债权人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后,必须严格履行,否则不仅新协议作废,还可能要按原协议承担更重的还款责任

很多企业老板在经营困难时,会主动找债权人协商,希望延长还款期限或降低利息。这本身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但本案中爱某家园的教训是:签了新协议却不好好履行,甚至单方面想减少还款金额,结果反而要支付更高的利息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有三点:

  1. "说变就变"要付出代价
    本案中,双方已经签订了5年还款计划,约定每年还9.2万元。企业前两年履行了,第三年却想改成每年还5万元。这种单方面改变还款条件的做法,等于告诉债权人"我之前签的协议不算数了"。法院认为这就是明确表示不打算履行协议了,所以支持债权人要求按原借款协议执行——原协议利息是0.8%,比新协议可能的0.4%高出一倍!

  2. 一人公司老板要特别小心
    爱某家园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意味着公司只有一个股东(许某)。这类公司最大的风险是:如果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混在一起,老板个人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46万元借款直接转到许某儿子的个人账户,而不是公司账户,这种操作让法院很容易认定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所以判决许某个人也要还钱。

  3. 借款进账要走"正道"
    很多老板为了方便,让债权人把钱直接打到自己或亲属的个人账户。这样做看似简单,实则埋下大隐患。一旦发生纠纷,法院会认为你在"公私不分",个人就要为公司债务"买单"。本案中,借款进入许某儿子账户,成为认定许某个人承担责任的关键证据。

给企业的3个实用建议

  1. 一人公司必须"公私分明"
    设立独立的公司银行账户,所有经营资金往来必须通过公司账户。老板个人的钱和公司的钱要像"两条轨道的火车",绝不交叉。定期做财务审计,保留完整的财务记录。

  2. 签了协议就要"说到做到"
    如果确实经营困难无法按新协议还款,不要像本案企业那样单方面减少还款金额,而应该:

    • 提前与债权人沟通,说明困难
    • 提出新的、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
    • 一定要拿到债权人签字同意的书面协议
      记住:口头承诺不算数,白纸黑字才保险!
  3. 借款必须"走正门"
    无论是借钱还是还钱,都必须通过公司对公账户操作。即使对方是多年好友,也要坚持走公司账户。这看似"不近人情",实则是保护双方的最好方式。

企业在经营中难免遇到资金困难,但处理债务问题时,坦诚沟通+依法操作才是上策。临时起意"走捷径",往往会导致"捷径变弯路",付出更高代价。

征和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顾问服务,帮助识别和防范各类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我们的服务具有极高的性价比,企业可以先试用我们的法律顾问服务,满意后再付款,让您在创业路上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