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付款不及时难主张对方违约-赤壁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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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81民初327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4月19日,某医药有限公司与赤壁市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价2860万元。合同约定:买方在合同签订后支付10%定金;设备从某乙厂发货前支付40%款项(凭厂家货物出库清单),卖方收到款项后即刻发货;设备运抵医院后3日内支付40%;验收合格后支付5%;质保期满后支付3%;剩余2%作为总包服务费直接抵扣。
合同签订后,某医药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将设备交承运人,2023年11月19日设备运抵赤壁市某医院物理楼,2023年12月15日完成安装,2024年6月13日医院验收确认。但赤壁市某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第二期本应支付1144万元,只付了800万元;第三期本应支付1488万元,到2024年3月29日才支付1000万元,之后均未按时付款。
赤壁市某集团有限公司辩称,某医药有限公司逾期交货,因为机房早在合同签订前就已具备安装条件,某医药有限公司应在2023年7月20日前交货,但实际到2023年12月15日才完成安装,逾期近5个月。
法院判决:赤壁市某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某医药有限公司违约金15万元,驳回某医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是简单的"谁先违约"之争,实则暴露出很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关键问题。就像打扑克牌,如果规则没说清楚谁先出牌,后面一定会闹纠纷。我们来拆解这个案例给企业的三点重要警示:
第一,合同里的"谁先动"必须写清楚
本案中,赤壁市某集团有限公司认为对方逾期交货,但法院不买账,关键原因在于合同明确写了"设备从某乙厂发货前买方支付40%,卖方收到款项后即刻发货"。这就像网购时约定"你先付款,我马上发货",结果你没付款却怪卖家不发货,自然站不住脚。很多企业签合同时图省事,写"90天内交货"却不说明前提条件,结果一旦出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企业应对策:在付款和交货条款中,务必用"甲方先...,乙方再..."这样的句式明确先后顺序,避免"机房具备条件后90天内"这类模糊表述。
第二,别以为拖别人款自己能免责
赤壁市某集团有限公司拖欠第二期800万元不付,却想用"对方交货晚"来拒绝付款,这就像吃饭不付钱还怪厨师上菜慢。法院明确指出:你没按约定先把发货前的款项付清,导致对方无法及时发货,自己反而成了违约方。很多采购企业误以为"你服务不到位我就不用付钱",其实法律只认可"你真没服务我才能不付钱",而不是自己先违约还能倒打一耙。企业应对策:如果对供应商服务有异议,应先按合同付清当期款项,同时书面提出异议并保留证据,而不是直接拖欠,否则可能像本案一样倒赔违约金。
第三,违约金不是想写多少就多少
某医药有限公司原本主张30多万元违约金,法院最后只支持了15万元。因为法律规定违约金主要用来补偿实际损失,不是"罚款"。就像邻居借你100元拖着不还,你不能要求他赔10万元。本案中法院认为拖欠付款不是恶意,所以调低了违约金。企业应对策:约定违约金时参考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1.5倍比较稳妥;如果是长期合作,可在合同中补充"违约方需赔偿实际损失",避免因违约金过低而吃亏。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 签合同前画个"流程图":把付款、交货、验收等关键节点按时间顺序列出来,双方确认无误再落笔;
- 重要款项设置"缓冲期":比如"应在X日前支付,逾期5日内补足不视为违约",避免因银行延迟等小问题引发大纠纷;
- 每次付款后留"小纸条":付款时在备注栏写明"支付XX合同第X期款",转账后让对方签收确认,这些都可能成为未来维权的关键证据。
记住:合同不是签完就扔进抽屉的废纸,而是商业合作的"交通规则"。规则越清晰,路上越安全。企业与其事后打官司扯皮,不如签约时多花一小时把条款写明白,这比请十个律师打官司都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