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不能随意拒赔非医保用药-松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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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4)鄂1087民初197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3年6月24日6时36分,钟某驾驶无号牌“小刀”牌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沿八宝镇民主闸村村道由北向南行驶,当行至村道与陈枝线137公里350米交叉路口时,与沿陈枝线由西向东行驶由易某全驾驶的鄂DE轿车相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导致钟某受伤,两车受损。2023年7月18日,经松滋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钟某与易某全各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钟某受伤后被送往松滋市某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股骨颈骨折、股骨转子间骨折、多处皮肤损伤,2023年7月20日出院,共住院治疗26天。出院医嘱“休养3个月,3个月内患肢禁负重,需护理人员一人”“加强营养,禁烟酒,不适随诊”。2024年7月4日,钟某的损伤经松滋市某司法鉴定所鉴定,左股骨颈骨折造成髋关节功能丧失25%至50%,评定为十级伤残;建议自受伤之日起误工期至鉴定前一日止,护理期和营养期各180天。事故发生后,某某联合财保松滋支公司赔偿了钟某医疗费15000元,易某全垫付医疗费2003.17元。易某全驾驶的鄂DE轿车在某某联合财保松滋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2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法院判决:某某联合财保松滋支公司赔偿钟某损失165003.83元,返还易某全垫付款2003.17元,驳回钟某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钟某负担230元,易某全负担1785元。
三、核心观点和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子说清楚了一个关键问题:保险公司不能随便以“非医保用药”为由扣减赔偿款,必须拿出证据证明用药不合理。
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保险公司主张核减15%的非医保用药,但没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这些药不必要或不合理,因此必须全额赔偿医疗费。同时,法院还支持了64岁老人的误工费——因为钟某提供了土地承包证和村委会证明,显示他仍在种地谋生,所以保险公司不能以“年龄超60岁”为由拒绝赔付误工损失。
对企业来说,这个案例敲响了三记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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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别贪便宜,条款要盯紧
易某全的车买了交强险和200万商业险,事故后保险公司乖乖赔钱。但很多企业为省钱只买最低额保险,一旦出事(比如撞伤人导致十级伤残),自己得倒贴几十万。建议:给公司车辆至少买足100万以上商业三者险,每年续保时核对条款,重点看“免赔情形”——像本案中保险公司想扣非医保用药,但因条款没写清楚且没证据,法院直接判全赔。 -
事故后证据要“快收、全留”
钟某能拿到误工费,靠的是土地承包证和村委会证明。很多企业员工出事后,公司觉得“反正有保险”就不管不问,结果员工因缺收入证明被拒赔误工费,最后闹到公司头上。正确做法:- 员工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帮ta整理收入证明(比如工资流水、承包合同);
- 保留所有医疗票据(别像保险公司那样说“发票连号就不认”,法院会酌情调整);
- 如果垫付费用,必须让伤者打收条并注明“仅用于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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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信“惯例”,一切以证据说话
保险公司常以“行业惯例”拒赔非医保用药,但本案证明:没证据=白说。企业作为投保方,要养成两个习惯:- 签保单时,要求业务员书面说明“哪些费用可能不赔”;
- 出险后主动联系保险公司,把医疗清单和诊断书同步发给他们,避免事后扯皮。
记住:法律只保护有准备的人。一次小事故可能让企业背上巨债,但只要平时做好三件事——买足保险、存好证据、快速响应,就能把风险挡在门外。下次签保单前,不妨多问一句:“如果员工60岁还在干活,误工费赔不赔?”答案写在合同里,才最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