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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担保责任不能因抵押登记未办而免除-肥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肥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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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123民初1041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0年6月2日,袁某、王某向某银行肥西支行提出借款申请,2020年6月16日,袁某与某银行肥西支行签订《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王某作为抵押物共有权人签字,合同项下借款用于购买家庭首套住房。合同约定借款本金84万元,期限360个月;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浮动;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若逾期还款,从逾期之日起按贷款利率上浮50%计收罚息;借款人以所购房屋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约定借款人需赔偿银行因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损失。截至2025年6月18日,袁某、王某尚欠银行借款本金198,229.86元、利息12,945.33元、罚息3,800.09元。

另查,2020年6月16日,安徽某公司在该贷款合同中作为保证人(开发商)盖章确认,合同约定:安徽某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自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且银行收到他项权证之日起,保证责任解除。但涉案房产至今未办理产权登记、抵押登记及预告登记。

再查,某银行肥西支行为本次诉讼支付律师费5,800元。

法院判决结果

  1. 袁某、王某需在10日内偿还银行借款本金198,229.86元、利息12,945.33元、罚息3,800.09元(2025年6月18日后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并支付律师费5,800元;
  2. 安徽某公司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驳回银行对抵押房产(肥西县某公园15幢XXX室)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请求;
  4. 案件受理费2,274元、保全费1,603元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开发商的阶段性担保风险如何防范?

这个案子看似是银行讨债,实则给所有开发商敲响了警钟——别以为购房者没办抵押登记,你就能"甩锅"免责!

什么是"阶段性担保"?简单说,就是开发商在购房者拿到房产证并办妥银行抵押登记前,为购房者的房贷"背书"。一旦抵押登记办成了,开发商就不用再担责。听起来很公平,但本案中安徽某公司却栽了跟头:

本案中,安徽某公司无法证明袁某、王某是"故意不办证"(可能是开发商自己没配合交材料,或购房者经济困难),所以法院判决:抵押没办成≠开发商免责,你得继续替购房者还钱!

企业防范风险实操指南(开发商必看)

  1. 合同要写"死"
    别只写"办妥抵押登记后免责",必须补充:"若购房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办证,视为条件已成就,开发商立即免责"。同时约定购房者需在收房后30日内提交办证材料,否则按日支付违约金。

  2. 全程留证据

    • 每次催购房者办证,必须用微信/短信书面通知(例:"王某,您的房产证需在5日内办理,否则将承担担保责任");
    • 交房时让购房者签《办证承诺书》,注明"已知悉需自行办证";
    • 保留所有快递单、通话录音——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3. 主动当"监工"
    别等购房者自己跑。开发商应:

    • 指派专人跟踪每套房的办证进度;
    • 联合银行定期发《办证提醒函》;
    • 发现逾期超15天,立即发律师函固定"购房者违约"证据。
  4. 别踩法律红线
    若购房者真因经济困难办不了证(如失业、重病),强行认定"故意捣乱"可能被法院驳回。此时应协商分期办证,或要求购房者提供其他担保,切忌单方宣布"免责"

一句话总结:担保不是"护身符",而是"紧箍咒"。只有把风险控制做在前头,才能避免替"老赖"还百万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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