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免责条款不显著提示无效-长垣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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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783民初763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长垣某兴有限公司为夏某连所有的豫GC44号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在中国某公司合肥分公司处投保了起重机械财产保险,保险限额为570000元,保险期间为2023年11月7日零时至2024年11月6日24时。保险单特别约定第一条第6项载明:在风速达到6级(含)以上以及台风、洪水、暴雨期间,被保险人应停止作业并采取防灾防损措施,因被保险人未按要求停止作业或未采取防灾防损措施发生事故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2024年5月15日,被保险车辆在封丘县北干道与西三环长封一体化施工工地内停放时,因刮大风导致工地内的厂房钢结构倒塌砸中被保险车辆,导致车辆受损严重。封丘气象台出具的气象证明显示,2024年5月15日,封丘县境内出现大风天气,其中王村乡瓦窑站点极大风速为20.4m/s,达到八级风标准。事发后长垣某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拨打了110报警并向中国某公司合肥分公司出险报案。豫GC44号车所有人夏某连出具声明同意由长垣某兴有限公司向中国某公司合肥分公司主张保险权益。经法院委托鉴定,车辆的车损金额为166766元,长垣某兴有限公司支付评估费100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中国某公司合肥分公司向长垣某兴有限公司支付车辆损失费166766元及鉴定费10000元,共计176766元。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签订保险合同必看的3个关键点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大风刮倒厂房砸坏车,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实则暴露出企业最容易踩的法律"坑"——保险公司把免责条款藏在密密麻麻的合同里,用普通字体写得不清不楚,企业稀里糊涂签了字,出事后才发现"买了保险却白买"。
为什么保险公司这次输了?
法院揪出了保险公司的致命错误:
- 免责条款"隐身"了:合同里写着"6级以上大风要停工防损,否则不赔",但这条关键内容和其他文字用一模一样的小字印刷,没有任何加粗、变色或下划线提示,就像在报纸里藏了一行小广告,企业根本注意不到。
- 没证明"已说清楚":保险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业务员曾当面解释过这条规定(比如录音、签字确认单),只是丢给企业一份"标准合同"让签字了事。
- 法律有硬性规定: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必须"用醒目方式提示+明确解释",否则等于没写!本案中保险公司两项都没做到,所以法院直接判定这条免责条款无效。
企业如何避免"买保险却赔不到"?
1. 签合同时像查手机说明书一样"放大镜式"阅读
- 重点看"责任免除""特别约定"部分,凡是提到"不赔""除外"的字眼,必须要求保险公司用红笔划出、加粗打印或单独签字确认。
- 案例警示:本案中如果保险公司把"6级风不赔"改成红色加粗字体,或者让企业负责人在该条款旁手写"已知晓",结果可能完全相反!
2. 主动要求"说人话"解释
- 别怕麻烦,直接问:"这条说暴雨天不赔,具体多大雨算暴雨?""我停工了但设备被砸,算不算我过错?"
- 要求保险公司将关键解释写入合同补充页并盖章,或全程录音留存。本案中企业若事先确认过"8级风必须移车"的操作细节,就可能避免争议。
3. 出事后第一时间固定"不可抗力"证据
- 本案企业做得好的地方:立即报警、找气象局开证明(证明风速达8级)、保留现场照片。
- 企业自查清单:
✅ 事故1小时内报警并索要回执
✅ 联系第三方机构(如气象局、质检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 拍摄现场视频(含时间水印)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以为"买了高额保险就高枕无忧",殊不知合同里的免责条款可能让保障"形同虚设"。据统计,保险纠纷中近70%的败诉源于企业未重视免责条款的提示义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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