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借资质签订合同,不必然担责但风险巨大-荥阳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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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182民初64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7月4日,卢某借用某乙公司名义与某甲公司签订设备安装合同一份,约定某甲公司将位于张家口市的风管保温安装调试工程承包给某乙公司,合同总价款664540元。2023年12月4日,卢某借用某乙公司名义与某甲公司又签订设备安装合同一份,约定某甲公司将位于张家口市的风安装调试工程承包给某乙公司,合同总价款210835元。合同签订后,卢某将其中部分劳务工作转包给杨某,杨某在张家口市的领克汽车厂涂装线提供劳务。2024年1月30日,卢某在杨某提供的汇总项目单据上签字,该单据显示劳务总额为393471.28元,已支付165000元,下差总额228471.28元。另查明,某甲公司已按合同进度向某乙公司转款831606.25元,某乙公司已将该款转给卢某。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卢某个人需向杨某支付劳务费228471.28元及利息(从起诉日2025年1月8日起算),但某甲公司和某乙公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杨某要求两公司一起赔钱的请求被驳回。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出借资质”是颗定时炸弹,千万别碰!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就一句话:企业把自家“资质”(比如营业执照、公章)借给别人签合同,表面看只是“走个账”,实际可能把自己卷进大麻烦! 但本案中,法院为何没让某甲公司和某乙公司赔钱?关键在两点:
- 合同关系必须“实打实”:某乙公司只是被卢某“借用”了名字签合同,实际干活、管钱、签单的全是卢某个人。杨某直接给卢某干活,却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和某乙公司或某甲公司有合同关系——就像你租房子没签合同,房东赖账时你很难告赢中介公司一样。
- 资金流转要“全程透明”:某乙公司把某甲公司转来的83万多全给了卢某,有完整转账记录。法院一看:钱没经我手,活也不是我干的,凭啥让我赔?但反过来,如果某乙公司扣着钱不转、或参与管理工地,很可能就被判连带赔偿!
对企业的真实风险提示:
- 别当“影子老板”:很多企业觉得“出借资质”能收点管理费,稳赚不赔。但本案中,卢某一跑路,杨某直接告上法院,某乙公司差点被牵连。现实中,若工人受伤或工程出问题,企业可能背负天价赔偿(比如工伤赔偿、工程返修费),远超那点管理费!
- 合同必须“亲手签”:把项目转包时,务必和实际干活的人(如包工头)直接签合同,明确付款方、责任方。像本案某乙公司只和卢某口头约定,结果卢某签字的单据法院根本不认——白纸黑字才是护身符!
- 钱要“盯紧每一分”:转账不能只靠对方说“已结清”。必须要求实际施工方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记录、材料采购凭证,自己保留所有流水。否则像杨某这样被欠钱,法院查无实据,工人只能反复纠缠企业。
一句话总结:资质出借=给企业埋雷。宁可少赚点小钱,也要守住合同和资金的“实名制”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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