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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款未签明确合同条款将承担高额利息-宜都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宜都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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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1)鄂0581民初22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04年3月24日,宜都某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因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向宜都某财务开发公司提交借款申请,申请借款50万元。同月26日,双方签订了《财政周转金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由宜都某财务开发公司向宜都某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50万元,还款期限至2005年3月26日止,占用费率按照月利率5‰计算,并约定该合同采取抵押担保形式,宜都某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固定资产抵押,抵押财物由宜都某财务开发公司保管。合同签订当日宜都某财务开发公司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向宜都某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转账50万元。借款到期后,宜都某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本金。经宜都某财务开发公司多次催收,宜都某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利息至2009年12月。

另查明:《财政周转金担保借款合同》签订后,宜都某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固定资产未办理抵押登记。自2009年开始,宜都某财务开发公司分别于2011年、2012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对宜都某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催收。2020年12月3日,宜都某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德在《宜都某财务开发公司关于周转金借款逾期催收函》上签字,确认截至2020年12月,累计下欠借款本金50万元、逾期利息36.2万元。

法院判决宜都某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宜都某财务开发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36.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计86.2万元,并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至付清之日止。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暗藏多个企业日常经营中容易忽略的法律"地雷",特别提醒企业老板们注意:

第一,企业间借款不是"口头说说"就行。很多老板以为朋友企业之间借个钱,打个招呼就行,没必要签合同。但本案中,正是因为有书面合同明确约定了利息,法院才支持了十多年的高额利息。宜都某森化工辩称"接手时是无息借款",却拿不出证据,最终吃大亏。记住:借钱必须签书面合同,明确金额、期限、利率,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很可能按对方主张的标准还钱!

第二,抵押担保不登记等于白忙活。合同里写了"用全部固定资产抵押",听起来很保险吧?但法院查明这些资产根本没办理抵押登记!这意味着即使企业倒闭,财务公司也不能优先拿走这些资产抵债。就像你把房子"抵押"给朋友但没去房管局登记,房子还是别人的。企业做担保时,一定要去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否则就是一纸空文。

第三,公司停产不等于债务消失。宜都某森化工辩称"工厂被政府关停,公司名存实亡",但法院照样判决还钱。企业法人资格不注销,债务就永远存在。很多老板以为公司不经营了就没事了,殊不知债务可能像"定时炸弹",十几年后突然爆发,连本带利翻倍!

第四,催收必须留"证据链"。本案财务公司之所以胜诉,关键在于保存了完整的催收记录:从2011年到2020年多次催款,最后让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法律上有个"诉讼时效"概念,普通债务超过3年不催收就可能丧失胜诉权。但每次有效催收都能"重启"时效。企业要像财务记账一样建立催收档案:发函要留回执,见面要签收条,微信催款要保留完整记录。

给企业老板的实用建议

  1. 借贷必签合同:哪怕亲兄弟,也要明算账。找专业律师审核条款,避免"占用费率"这种模糊表述
  2. 担保必登记:房产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设备去市场监管局,不登记等于没担保
  3. 定期对账确认:每年让对方签一次债务确认书,既中断诉讼时效又固定证据
  4. 退出企业要查债:接手公司前务必查清所有债务,最好让原股东书面承诺债务承担

企业经营中,一个小小的借款疏忽可能埋下十年后的大雷。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更不保护不懂规矩的企业主。定期做法律"体检",比事后花大价钱打官司划算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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