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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逾期罚息和担保顺序必须明确-天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天门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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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签借款合同时最怕什么?借款人突然不还钱,抵押物卖不掉,保证人推脱责任——钱要不回来!最近天门法院的一个案例就敲响了警钟:一家银行明明有抵押、有保证人,却差点因合同条款不清多花冤枉钱。下面用大白话拆解这个案子,手把手教你避开这些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06民初248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7月12日,被告朱某(借款人)与原告湖北天门某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行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朱某向某行银行借款92万元,期限10年,年利率4.6%,逾期还款在利率基础上加收50%罚息,还款方式为每月等额本息。合同还写明:如果朱某不按时还钱,某行银行能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同一天,朱某用汉阳区层**室的房产作抵押,办好了抵押登记;另外,被告朱某(保证人)和某行银行签了保证合同,承诺对这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罚息等,合同特别注明:“即使有抵押物,某行银行也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要钱,保证人不能推脱”。
合同生效后,某行银行把92万元打给了朱某(借款人)。但朱某(借款人)没按约定还款,经多次催收仍欠本金80.2万元、利息1.18万元、罚息240元(合计81.4万元)。某行银行只好告上法院。

法院判决很简单:

  1. 朱某(借款人)15天内还清所有欠款(本金+利息+罚息),后续利息按年利率5.98%上限算;
  2. 某行银行对抵押的房产有优先处置权,卖房的钱先用来还债;
  3. 朱某(保证人)要和朱某(借款人)一起还钱,银行可以直接找他要。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企业必须盯紧这3个细节!

这个案子表面看银行赢了,但细想全是教训:

  1. 罚息约定不能“拍脑袋”,要合法合理
    合同写了“逾期加收50%罚息”(算下来年利率6.9%),但法院最终只支持了5.98%的上限。为啥?因为法律规定,罚息总和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上限(比如LPR的4倍)。企业签合同时如果乱写高罚息,法院可能直接砍掉,钱要不全!正确做法:罚息条款要明确写“按年利率X%计算,且总和不超过国家规定上限”,避免白忙一场。

  2. 抵押登记必须“当场办妥”,别信口头承诺
    本案中银行赢在及时办了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写得清清楚楚)。但现实中很多企业图省事,以为“签了抵押合同就行”,结果抵押没登记,房子卖了也轮不到你分钱!正确做法:放款前必须确认抵押登记完成,拿到红本本再打款,否则抵押权等于废纸。

  3. 担保顺序要“写死”,别让保证人钻空子
    最关键的是这点!合同专门约定:“即使有抵押房,银行也能先找保证人要钱”。这看似小事,但救了银行的命——借款人违约时,银行不用等拍卖房子(可能拖1年),直接让保证人朱某(保证人)掏钱,当天就能回款。如果没这条,保证人可能扯皮:“先卖房子啊!”,企业维权时间直接翻倍。正确做法:保证合同里必须白纸黑字写明“债权人有权优先要求保证人还款”,避免物保和人保打架。

一句话总结:企业借钱出去,合同不是走过场!罚息写高了无效,抵押没登记打水漂,担保顺序不清拖死你。签合同前花1小时理清条款,能省1年官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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