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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被拒付后持票人可向出票人及所有前手追索且获连带赔偿-荆门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钟祥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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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票据追索权纠纷
案号:(2022)鄂0802民初5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根据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显示的信息,票据号码为210253****0201014744539892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钟祥某源石料加工厂于2021年10月14日提示付款,2021年10月18日,荆门某碧置业有限公司拒绝签收。票据号码为210253****0201014744539905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钟祥某源石料加工厂于2021年10月14日提示付款,2021年10月18日,荆门某碧置业有限公司拒绝签收。

另查明,2020年12月1日,钟祥某源石料加工厂(甲方)与荆门市飞图混凝土有限公司(乙方)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由甲方向乙方供应沙、石料,合同时间从2020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法院判决结果:湖北某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某裕商贸有限公司、荆门某碧置业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向钟祥某源石料加工厂支付320万元票据款及利息(其中100万元自2021年7月25日起计算,220万元自2021年10月14日起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6200元。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关键点:当您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被拒付时,不仅可以找开票公司要钱,还能向之前所有转过这张票据的公司追要,而且这些公司要一起承担付款责任!

具体来说,有四点特别值得企业老板注意:

第一,票据"连坐"责任很现实
案例中,虽然票据是荆门某碧公司开出的,但湖北某箭公司、湖北某裕公司作为中间转手方,也得一起赔钱。就像接力赛跑,最后一棒没跑好,前面几棒都得负责。很多企业以为只是帮朋友"过个票"没关系,其实一旦票据出问题,您公司可能就要背锅。

第二,通知义务没做也不影响追钱,但可能有其他风险
被告湖北某箭公司辩称"原告没及时通知我们票据被拒付",但法院明确表示:就算没通知,持票人照样可以追索。不过要注意,如果因为没及时通知导致前手损失,可能要赔偿对方损失(最高不超过票据金额)。建议企业收到拒付通知后,立即用短信、邮件等方式告知前手公司。

第三,两个关键期限不能忘

第四,真实交易是护身符
本案原告能胜诉,关键是有2020年12月的《购销合同》证明票据有真实贸易背景。如果拿不出合同、送货单等证据,法院可能认定"票据空转"而驳回请求。特别提醒:买卖票据、虚构交易风险极大!

企业实操建议:

  1. 收票据前查"三看":一看开票人信用(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二看票据到期日(别收超过6个月的),三看前手公司数量(转手越多风险越大)
  2. 票据被拒付后立即行动:3日内通知前手,6个月内起诉,同时保留所有交易凭证
  3. 建立票据台账:记录每张票据的来源、金额、到期日、前手信息,避免超过追索期限
  4. 谨慎当"过票人":帮别人转票据可能惹上连带责任,每年因此破产的小企业不在少数

票据不是现金,收票就是收风险。特别是当前经济环境下,很多房企、建筑公司资金紧张,商业承兑汇票拒付率大幅上升。建议企业财务人员每季度清理一次票据,对即将到期的票据提前与付款方沟通。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经常看到老板们因为不懂票据规则,本该收回的货款变成坏账,甚至被卷入连环诉讼。防范票据风险的关键,就在于把"票据思维"融入日常经营——收票如收货,留痕要完整,时效要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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