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驾驶公车肇事公司须全额担责-谷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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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0)鄂0625民初137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9年11月30日9时50分许,贾某因公务需要驾驶谷城某公司的鄂8PE99小型普通客车由谷城县城关镇龚家河至城关银城大道方向行驶,行至谷城县城关镇谷城高铁北站交叉路口处,与行车右侧肖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导致肖某受伤。谷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贾某未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负事故主要责任;肖某违反确保安全通行的规定,负事故次要责任。
肖某伤后被送至谷城县中医医院住院33天,行左侧全髋关节置换术,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后期需行关节翻修手术。治疗期间共支出医疗费36437.09元,其中贾某垫付26437.09元,财保公司垫付10000元。谷城某公司为该车辆在财保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
法院认定肖某总损失为300341.25元,判决由财保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20000元,在商业三者险内按70%责任比例赔偿116238.88元;肖某收到赔偿款后需向贾某返还垫付款26437.09元;驳回肖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建议
关键教训:员工开车办公事出事故,公司要"兜底"赔钱!
这个案子给我们企业敲响了警钟:当员工驾驶公司车辆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员工有没有过错,公司都得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明确指出"贾某系谷城某公司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驾驶车辆造成肖某损害,应当由用人单位谷城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很多企业老板可能觉得:"车不是我开的,为什么要我赔钱?"但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员工开车办公事出事,公司就是"第一责任人"。
企业必须警惕的3个风险点:
1. 员工驾驶资格审核不到位=自找麻烦
本案中贾某虽然持有C1驾照,但很多企业对员工驾驶资格管理松懈。建议:
✓ 建立驾驶员档案,定期核查驾照有效性
✓ 要求员工提供无重大交通违法记录证明
✓ 严禁无证、酒驾、毒驾人员驾驶公司车辆
2. 保险额度不足=个人掏腰包
虽然本案商业三者险100万元覆盖了赔偿额,但如今豪车遍地,一次事故赔200万+很常见。建议:
✓ 商业三者险最低买200万,高风险行业建议300万以上
✓ 定期评估车辆风险,及时调整保险方案
✓ 购买"不计免赔"附加险,避免保险公司推责
3. 事故处理不专业=多赔钱
本案中财保公司曾试图以"肖某驾驶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为由要求按同等责任划分,若企业缺乏专业应对可能多赔30%。建议:
✓ 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行车记录仪、现场照片)
✓ 不要轻易让员工私下和解,必须经法务或律师审核
✓ 建立标准化事故处理流程,避免员工"乱承诺"
特别提醒: 很多企业认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但保险理赔常有争议。本案中财保公司就对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精神抚慰金等提出异议,若没有专业律师介入,企业可能面临追偿风险。
作为企业主,请务必记住:车辆管理无小事,一次交通事故可能让企业辛苦积累的利润瞬间化为乌有。建议每季度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建立"谁用车、谁负责、谁审核"的责任制度,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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