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车施工致人伤害保险公司必须赔-谷城侵权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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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权责任纠纷
案号:(2024)鄂0625民初251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12月1日13时,龙某驾驶被告阮某所有的鄂FJ****重型专项作业车在谷城县某镇某村庙岗一桥起吊桥梁梁板,原告黄某正在检查架桥台支座,因吊车起吊的桥梁摆动,将黄某挤伤。黄某受伤后被送往谷城县某医院住院治疗26天,花费医疗费及检查费共计19141.89元。出院诊断为:1.左锁骨粉碎性骨折;2.左侧第2-4肋骨折并双下肺挫伤。出院医嘱:出院后休息三个月,陪护一人,加强营养;术后一年取出内固定;三个月内避免左上肢、左肩负重活动等。
被告阮某所有的鄂FJ****重型专项作业车在某保险公司谷城支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及特种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限额1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法院审理后判决:某保险公司谷城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黄某损失47598元,在特种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黄某损失14921.89元,合计62519.89元。同时驳回了黄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80元由被告阮某承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特种作业车辆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必须赔偿!
这个案例对企业,特别是拥有特种作业车辆(如吊车、起重机、挖掘机等)的企业有重要警示意义。很多企业老板可能认为:"我的车不是在马路上行驶时出的事故,保险公司可以不赔",但法院的判决明确告诉我们:特种作业车辆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伤害,保险公司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这么说呢?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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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车辆的特性决定了理赔范围不能仅限于"行驶中":吊车、起重机这类特种车辆,真正上路行驶的时间很短,大部分时间都在工地作业。如果只在行驶中出事故才赔,那购买保险的意义就大打折扣了,这与交强险的社会保障目的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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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明确规定特种车作业事故可获赔偿:中国银保监会早在2008年就明确回复:"用于起重的特种机动车在进行作业时的责任事故,可以比照适用交强险条例"。这意味着,即使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交通事故",只要是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他人损害,保险公司都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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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未必能"免责":本案中保险公司想用"作业中由于震动、移动造成的损害不赔"的条款来拒绝赔偿,但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他们向投保人明确解释过这一条款,因此该免责条款不生效。
对企业的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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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为特种作业车辆购买足额保险:别以为只有在路上开车才需要保险,特种车辆在工地作业时风险更大!一定要购买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建议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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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特别关注免责条款:签订保险合同时,务必要求保险业务员详细解释哪些情况不赔,自己也要认真阅读合同。对不理解的条款,一定要问清楚并保留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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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本案中法院也认定车主阮某"作为吊车所有人及现场指挥人未注意观察,未尽到保证施工安全的义务",所以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做好现场警示和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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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立即固定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保留报案记录。不要轻易私下和解,以免影响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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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选择鉴定标准:本案中原告因使用《工伤标准》而非《交通事故标准》进行伤残鉴定,导致残疾赔偿金等诉求被驳回。发生事故后选择鉴定标准要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标准选择错误而丧失应得赔偿。
作为企业主,您可能觉得"事故不会发生在我身上",但一旦发生,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赔偿可能让企业瞬间陷入困境。特种作业车辆的事故风险远比您想象的要高,而保险就是企业最重要的风险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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