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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未登记且描述不清将丧失优先受偿权-麻城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麻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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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4)鄂1181民初419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被告郝某平系被告麻城市某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的股东。2021年4月29日,被告麻城市某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郝某平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麻城市某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三方当日签订了《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为偿还被告麻城市某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下欠麻城市财政局企业扶持贷款,被告郝某平向原告借款100万元,借期一年,按年利率3.85%计算利息,麻城市某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以其位于麻城市路鄢河桥头"**公司"的厂房,机械设备及办公楼的全部价值向原告提供抵押担保,约定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订立之日至主债权履行完毕止,但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该借款合同及附件《抵押物清单》未明确机械设备的名称、数量等具体情况。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21年4月30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100万元借款本金转账至被告麻城市某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上,同日被告郝某平、麻城市某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出具了借条一份。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二被告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诉至本院。

法院判决两被告需在十日内向原告偿还1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按年利率3.85%从2021年4月30日起算),但驳回了原告要求对抵押物优先受偿的诉讼请求。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借贷中最常见的两个致命疏忽,值得所有企业老板警惕!

第一大疏忽:以为签了抵押合同就万事大吉,忽略了登记环节
很多企业主认为,只要在借款合同里写了"用厂房设备作抵押",还盖了公章,就算有保障了。但法律规定,房屋、厂房等不动产抵押必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就像买了保险却没交保费——出了事保险公司不赔。本案中,原告虽然拿到了厂房和办公楼的抵押承诺,但因为没去登记,法院只能认定"抵押权不成立",相当于白忙一场。

第二大疏忽:抵押物描述太笼统,等于没抵押
原告在《抵押物清单》里写"某某厂房车间内若干设备",这种描述就像去超市购物只写"买些食品"——收银员不知道你具体买了什么。法律规定,抵押物必须明确到能让人一眼认出的程度,比如"XX型号数控机床3台,生产日期2020年"。本案中设备描述过于模糊,法院连具体抵押了什么都无法确认,自然无法支持优先受偿请求。

给企业的三个实用建议:

  1. 不动产抵押必须"跑一趟"
    无论是厂房、办公楼还是土地,签完抵押合同后务必在10天内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现在很多地方支持线上办理,花半小时就能搞定,千万别因小失大。

  2. 抵押物清单要"像写购物清单"
    写设备抵押时,必须包含:名称、型号、数量、存放位置、购买时间。比如"数控车床(型号CK6140)5台,存放于1号车间东侧,2021年购入"。最好附上照片和编号,避免扯皮。

  3. 多重保障更安心
    重要的借款别只靠抵押!建议同时要求:①法定代表人个人连带担保;②第三方保证人;③设置还款保证金。就像开车系安全带还要戴头盔,多一层防护更稳妥。

很多企业主直到打官司才意识到:当初省下的几百元登记费,可能让百万债权打水漂。特别提醒经常对外借款的国企、投资公司,更要规范操作流程——内部审批再严格,不如法律手续做扎实。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接触过太多类似案例:有企业借出500万只收了张白条,有公司拿着"抵押合同"却因描述不清败诉。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保护"我做到"。建议企业定期请专业律师审核借款文件,一次规范操作能避免后续几十万的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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