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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拖欠工资未缴社保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老河口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老河口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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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9)鄂0682民初92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1年7月4日,丁某与老河口市某坤纺织品有限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其在该公司从事车缝部门组长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最后一次劳动合同期限自2017年1月2日起至2020年1月1日止,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老河口市某坤纺织品有限公司每月支付最低工资1225元,丁某的劳动报酬由公司委托银行代发。

后因老河口市某坤纺织品有限公司经济效益下滑,企业不景气,不能及时支付丁某2017年2月、3月、5月至2018年1月、3月、4月、5月应发工资合计31917元,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故丁某于2018年6月6日离职。丁某向老河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老河口市某坤纺织品有限公司支付丁某拖欠劳动报酬31917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0953.3元等。

老河口市某坤纺织品有限公司对经济补偿金部分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丁某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工资合计50250元,平均工资为4187.5元。丁某于2011年7月4日入职,2018年6月6日离职,工作年限为六年零十一个月。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老河口市某坤纺织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确认丁某与老河口市某坤纺织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6日解除劳动合同;老河口市某坤纺织品有限公司支付丁某劳动报酬31917元;老河口市某坤纺织品有限公司支付丁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9312.5元(4187.5元×7个月);上述款项合计61229.5元,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许多企业主不知道的"坑"!很多老板以为:"公司暂时困难,晚点发工资没关系"、"员工自己不要社保,省点钱多发点现金不好吗?",结果一个疏忽就赔了6万多!

关键点一:拖欠工资+不交社保=必须付补偿金
法律规定,只要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或未缴纳社保,员工就有权"炒老板鱿鱼"并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本案中,公司只拖欠了7个月工资(约3.2万元),却要额外支付近3万元的经济补偿金,损失翻倍!

关键点二:补偿金怎么算?比你想象的多!
很多人以为按合同写的1225元最低工资算补偿,大错特错!法院是按离职前12个月实际平均工资(4187.5元)计算的。工作6年11个月,按7年算,4187.5元×7=29312.5元。很多企业主就是因为不知道这个算法,以为能省点钱,结果赔更多。

关键点三:超过退休年龄≠不用交社保
丁某1966年出生,2018年离职时已52岁(超过女工人50岁退休年龄),但因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很多企业以为"员工到了退休年龄就自动转为劳务关系",这是危险误区!只要没领养老金,仍受劳动法保护。

企业避坑指南:
1️⃣ 工资发放红线:最迟不能超过约定日期15天,实在困难要书面协商并保留证据
2️⃣ 社保不能"自愿放弃":员工签的"自愿不交社保"协议无效,公司仍要担责
3️⃣ 补偿金计算要精准:不是按合同工资,而是按离职前12个月实际收入平均值
4️⃣ 及时止损:经营困难时,可依法协商降薪、轮休,比单方拖欠风险小得多
5️⃣ 凭证保存:工资条、社保记录、考勤表至少保存2年,争议时就是"救命稻草"

记住:省下的社保钱、拖延的工资,可能变成数倍的赔偿金!一次劳动纠纷的处理成本,往往远超全年社保支出。

四、专业护航,让经营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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