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主张过高违约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阳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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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222民初231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1年9月13日,被告(借款人)贾某、被告(共同借款人)梅某与原告(贷款人)阳新某银行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向原告借款300000元用于进货,借款期限为36个月;贷款利率按本合同项下贷款发放日前一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年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基础上加575个基点(1个基点为0.01%)执行;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本金,贷款人有权按日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第26条约定的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对借款人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均由借款人据实承担;本合同违约金的计收方法为按合同项下贷款人债权金额的20%向借款人收取违约金等。同日,被告(保证人)王某与原告(贷款人)阳新某银行签订了《个人担保合同》,约定:被告王某为债务人贾某与原告所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300000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评估、鉴定、保管、提存、公证、税款等而产生的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过户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等。后原告依约发放了借款,约定执行年利率9.6%,但被告未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截至2023年3月25日,被告尚欠本金223975.18元、利息13175.25元、罚息2948.56元、复利626.62元。原告多次催收无果,故而成讼。
法院判决结果:
- 贾某、梅某需偿还本金223975.18元及截至2023年3月25日的利息13175.25元、罚息2948.56元、复利626.62元;后续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计算,但总年化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目前约为15%左右);
- 仅支持律师费3000元(原主张10000元);
- 担保人王某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驳回银行20%违约金的主张(约4.8万元)及其他未实际发生的费用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如何避免“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
这个案子看似是银行告赢了借款人,实则“自损八百”——银行同时主张了利息、罚息、复利(利滚利)和20%违约金,结果法院认为:罚息和复利本身已是对违约的惩罚,再收20%违约金属于“重复收费”,有违公平原则。更关键的是,法院直接给利息总和划了“红线”:所有费用加起来,年化利率不能超过LPR的4倍(目前年化约15%)。如果合同里写了更高利率,超过部分法院一律不认!
对企业的真实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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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玩“叠叠乐式收费”,小心条款成废纸
很多企业为防借款人赖账,在合同里堆砌“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律师费”,以为扣得越狠越保险。但法院认为:罚息和复利已是惩罚性赔偿,再加违约金就属于“薅羊毛”。就像本案,银行多收20%违约金的诉求被直接驳回。
✅ 正确做法:- 借款合同中避免同时约定罚息、复利和高额违约金,三选一即可(建议保留罚息+复利,但明确总利率上限);
- 若必须收违约金,需证明“实际损失远超利息”(例如提供催收费用凭证),否则法院大概率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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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红线要牢记:LPR的4倍是生死线
本案中,合同约定年利率9.6%+罚息上浮50%(即14.4%),表面看不高,但加上复利后实际年化可能超20%。法院直接叫停:“所有费用加总,年化不准超LPR的4倍”(2024年1月LPR为3.45%,4倍约13.8%)。
✅ 正确做法:- 签借款合同时,用公式算清“利息+罚息+复利”的最高年化成本(例如:9.6%×1.5×1.5≈21.6%,已超红线);
- 主动在合同里写明:“各项费用合计年化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的4倍”,避免胜诉后执行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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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想全额要回?得先过“合理性”三关
银行花了1万元请律师,法院只认3000元,理由很直白:“结合本地消费水平和案件难度,1万太高”。很多企业以为“合同写了就白赚”,其实法院会看三点:- 是否实际支付(银行提供了发票,这点过关);
- 金额是否符合当地标准(阳新县普通金融案律师费通常3000-5000元);
- 案件是否真有必要花高价(本案事实简单,无需顶级律所)。
✅ 正确做法: - 合同中写清律师费计算方式(例如“按欠款金额5%但不超过1万元”);
- 留存委托合同+付款凭证+工作记录(如律师催款函、庭审材料),证明费用真实且合理。
最后划重点:
企业放贷或借钱,别迷信“合同写得越狠越安全”。法律只保护合理范围内的权益,重复收费、天价利率反而会让胜诉变成“纸上富贵”。签合同前务必算清三笔账:
① 利息总和是否超LPR 4倍?
② 惩罚性条款是否重复?
③ 律师费等额外成本能否举证合理?
管住笔尖,才能守住钱袋——毕竟,让合同“活”在法律红线内,比打赢一场官司更重要。
注:本文案例发生于2024年,LPR数值随政策调整,企业签约时请以签约当日最新LPR为准(可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2026年1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