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设施产权分界点约定不明企业将承担触电事故主要责任-中牟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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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1)豫0122民初464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孙某系中牟县雁鸣湖镇东漳西村村民,也是该村雇佣的电工,负责低压电维修及电卡交费。2021年3月14日下午,孙某接到村民反映东15板东闫线附近供电不畅,现场发现高压线脱落,多次联系中牟某供电公司处理,但供电公司未及时到场。次日上午,孙某再次联系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称脱落电线产权归中牟某西村村委,供电公司无处理义务,需村委负责人沟通后才安排下午维修,但仍未断电。9点50分左右,孙某到现场查看时被电击倒,送医后诊断为高压电击伤、特重烧伤、左上肢截肢等,截至2021年6月10日已花费医疗费102万余元。
2020年7月,中牟某供电公司与中牟某西村村委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约定产权分界点为"东15板平场分支04#杆T接点处,接线鼻子以下属于用电方",但未明确"接线鼻子"具体位置。法院经现场勘查认定,争议线路产权属于中牟某供电公司,并判决:供电公司承担60%责任(支付医疗费61.76万元),中牟某西村村委承担20%责任(支付20.59万元),孙某自担20%责任。
三、核心风险:模糊约定=巨额赔偿!企业必须警惕
这个案子看似是"高压电惹祸",实则是企业合同管理漏洞埋下的雷!普通人可能觉得"电又不是我管的,关我啥事",但法院判决直接打脸:产权分界点说不清,企业就得赔大钱!
为什么供电公司赔了6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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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写了个"糊涂账"
合同里只写"接线鼻子以下属于村委",但没标注"接线鼻子"到底在哪儿。法官只能翻百度、淘宝查定义,最后认定产权归供电公司。现实中,90%的企业合同都这样写:"XX设备归甲方管""分界点在Y位置",却无图纸、无编号、无照片。一旦出事,法院只能按"谁更专业谁负责"的原则判——供电企业技术强,自然背锅。 -
拖延处理=坐实过错
村民多次反映高压线脱落,供电公司以"要开会""需村委联系"推脱,既不断电也不维修。法院直接认定:"明知危险还拖着,就是重大过错"。企业常犯的错:总觉得"不是我的责任"就能免责,却忘了安全无小事,拖延=纵容事故! -
连"局外人"也要担责
中牟某西村村委虽非产权人,但因未在危险区域设警示牌、未提醒村民,被判赔20万。这警示企业:只要事故发生在你管理的区域(哪怕设备不归你),你就有安全提醒义务!
企业如何避坑?三招守住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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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必须"画地图"
别写"分界点在某处",要附现场图标注具体坐标,像房产证写门牌号一样精确。例如:"产权分界点为04#杆西侧连接器(见附件图2,GPS坐标:XX°XX′)"。每年复查一次,避免设备改造后责任不清。 -
隐患处理要"秒响应"
收到安全投诉,无论是否归你管,先断电/设围栏,再查责任。本案若供电公司当天断电,花几百元维修费就能避免60万赔偿。记住:安全投入是成本,事故赔偿是破产! -
区域管理要"无死角"
即使设备产权不归你(如村委会对村民区域),也要做到:①危险处立警示牌;②培训员工不擅自处置;③建立投诉快速通道。别学本案村委——眼睁睁看着电线掉地上,却当"与我无关"。
特别提醒:高压电事故适用"无过错责任",意思是哪怕你完全没犯错,只要设备归你管,出事就得赔钱!这不是讲道理的时候,是真金白银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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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案例信息已按规范隐去真实名称,核心法律观点源自公开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