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分公司交易时务必盯紧总公司责任,避免货款打水漂 - 枝江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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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583民初42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10月14日,湖北某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枝江分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的工作人员胡某通过微信联系宜昌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卞某,采购护坡砖、荷兰砖等建材。双方约定:价款含13%增值税专票和运费,当月供货次月25日付60%,货供完后两个月内结清全款。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某丙公司分批送货,累计供货194590.2元,并开具了全额发票。某乙公司仅在2023年2月20日支付9万元,剩余104590.2元一直未付。期间,某丙公司多次通过微信发送供货清单给胡某和某乙公司另一员工沈某,对方未提出异议,但以“公司困难”为由拖延付款,甚至提议用汽车抵债被拒。
法院判决:被告湖北某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枝江分公司和湖北某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公司)需在10日内支付货款104590.2元,并从2023年5月29日起按年利率5.475%支付逾期利息,直至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三、核心风险提示:三招教你避开“分公司交易”陷阱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常见的“致命漏洞”:以为和分公司签合同就万事大吉,却忘了分公司不是“真老板”。某乙公司作为分公司的“马甲”,欠钱后直接“跑路”,但法院一查:分公司没有独立财产,最终还得总公司“兜底”!很多企业吃亏就吃在这里——以为货送到工地、发票开了、钱就能稳稳到账,结果对方一句“分公司没钱”就把你晾在风中。
为什么企业总栽在这个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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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1:轻信“分公司能独立担责”
分公司就像总公司的“小分队”,没有独立身份证(法人资格),花的钱、欠的债,法律上全算总公司的。本案中,某乙公司账户空空如也,但法院直接判总公司还钱。现实中,不少企业被分公司“高大上”的招牌忽悠,以为对方能独立付款,结果讨债时才发现“小分队”背后是空壳。 -
误区2:口头约定太随意,证据链不完整
本案能胜诉,全靠微信聊天记录“救命”!某丙公司每次送货都发清单、开票后紧盯对方确认,甚至对方提议“用车抵债”都留了证据。反观很多企业:电话下单、微信说价不存记录、送货单乱丢,最后欠款纠纷时连“谁答应过”都说不清。法院明确说了:没有白纸黑字的合同?聊天记录+发票+付款记录也能当证据! 但前提是——你得保存完整。 -
误区3:逾期利息“想当然”,损失大打折扣
原告主张按日万分之五(年化18.25%)收利息,但法院只支持年利率5.475%。为啥?因为双方没写清“逾期怎么罚”,只能按银行LPR利率的1.5倍算。很多企业以为“欠钱就得高息赔偿”,其实法律只给“基础补偿”。口头说的“高额违约金”,没写进合同就是白说!
企业防坑指南:三步守住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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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前查“底牌”:
- 问清对方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如果是分公司,必须要求总公司盖章确认合同,或直接和总公司签约。
- 简单操作: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公司名,看“分支机构”一栏——有“隶属总公司”字样的,付款时盯紧总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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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留“铁证”:
- 微信/邮件沟通关键内容(如价格、付款时间)必须保存,别删记录!
- 送货后立刻让对方签收单,写明“货已收、数量无误”;开票后微信发清单,等对方回复“确认”。
- 关键技巧:每月发一次对账单,写“截至X月欠款XX元”,对方不吭声就算默认(像本案中沈某收到清单没反对,法院就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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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后快出手:
- 超过约定付款日3天,立刻书面催款(微信也算);拖满1个月,别等“公司困难”,直接发律师函。
- 血泪教训:本案从2023年5月拖到2025年起诉,利息损失少收近一半!法律规定:欠款2年内必须追,过期法院不帮你。
结尾彩蛋
这个案子给所有做生意的企业提了个醒:合同不是走形式,细节决定钱能不能回家。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控10年,推出“极简法律顾问”服务:先试用1个月,满意再付款,用大所经验配中小企业预算,让您花小钱避开大坑。日常合同审核、债务催收、风险预警,全部明码标价,没有隐形收费——毕竟,您的货款安全,才是我们最大的KPI!
(注:本文案例经脱敏处理,人名公司名按规则简化,核心事实与法律观点源自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