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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不赔停运损失肇事司机个人担责-谷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谷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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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4)鄂0625民初266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7月1日00时20分许,刘某驾驶鄂CH(鄂C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襄谷线63公里100米路段,因未注意观察与尚某驾驶鄂F4小型轿车后尾部发生碰撞,事故致尚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2024年7月1日,湖北省谷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第4206254****18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刘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尚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尚某将车辆送往谷城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36天。尚某系鄂F4****出租车实际车主,该车挂靠在谷城县某乙公司经营。刘某驾驶车辆在中国某甲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法院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尚某车辆停运损失12227元;驳回尚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刘某负担。

三、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为什么保险公司不赔停运损失?
本案最关键的教训是:车辆保险中的"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保险公司明确不赔。法院查明,中国某甲财保在投保时已向刘某提供了《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其中第24条白纸黑字写着:"停业、停驶等造成的间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刘某还在投保单上签了字确认,所以保险公司免责条款合法有效。最终,出租车维修36天的1.2万元停运损失,全部由肇事司机刘某自己掏腰包。

企业必须警惕的3个风险点

  1. 别被"全险"误导
    很多司机以为买了"全险"就万事大吉,但保险合同里的"间接损失"(如停运损失、误工费)基本都不赔。就像本案出租车每天损失400元,保险公司一句"合同有约定"就免责。企业车辆管理者要记住:保险只保"修车费"等直接损失,赚不到的钱得自己扛!

  2. 挂靠经营要留证据
    本案出租车是尚某个人挂靠在谷城县某乙公司经营的。法院之所以支持停运损失,是因为尚某提供了6个月微信/支付宝收款记录和公司收入证明,算出月均净收入1万多元。如果企业让司机挂靠经营却没留收入凭证,出事时可能一分停运费都拿不到。 建议:每月保存真实运营流水,签挂靠协议时明确约定事故损失承担方式。

  3. 肇事司机不能当"甩手掌柜"
    刘某以为有保险就高枕无忧,结果要自掏1.2万元。企业司机要知道:开车撞了营运车辆,不仅要赔修车费,还得赔人家"耽误赚钱"的损失! 尤其是货车、网约车司机,出事时多问一句:"对方是不是营运车?" 如果是,赶紧和公司报备,别等到法院判决才傻眼。

给企业的3条救命锦囊

最后提醒:交通事故中"修车费有保险赔,停运损失自己背"是行业常态。企业管车不是买完保险就完事,必须把风险防控做在事故发生前——毕竟,1.2万元够买好几箱刹车片了,何必等到撞车后才心疼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