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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商品构成商标侵权,电商平台及时下架可免责-襄阳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9 谷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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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1)鄂06知民初26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7月6日,小米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拼多多"APP上进入名为"胜某生活电器专营店"的店铺,花费18.16元购买了"小米5白色后盖"商品。同年7月9日,代理人收到快递包裹后,经公证人员封存。经当庭拆封,内见一个小米5手机电池后盖,该电池后盖上印有"小米"标识,与小米公司第12861490号"小米"注册商标外观基本一致。经小米公司鉴别,该手机后盖并非由小米公司生产或授权其他公司生产。

小米公司是第12861490号"小米"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核准使用商品包括手机保护套等。上海寻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寻某公司")是"拼多多"平台的经营者。谷城县胜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某网络公司")于2020年2月入驻拼多多平台开设店铺。胜某网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游某郑陈述,案涉商品采用"一键代发"方式销售——消费者下单后,公司再从其他渠道低价采购同款商品寄给顾客。胜某网络公司已于2021年2月1日将侵权商品下架,2月24日删除商品链接。

法院判决:胜某网络公司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4000元(含合理维权费用);驳回小米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三招避开商标侵权"坑"

这个18元小商品引发的4000元赔偿案,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很多人以为"卖假货才赔钱""不知情就不担责",但现实恰恰相反。用大白话说清三个关键风险点:

1. "我只是中间商"不是免罪金牌

胜某网络公司辩称"侵权发生在我接手公司之前,我不知道",但法院照样判赔。法律只看结果:你卖了假货,就是侵权! 就像你帮人带包裹,里面藏了毒品,不能说"我不知道"就没事。更危险的是"一键代发"模式——顾客下单后你再去别处采购,等于把进货把关权完全交给陌生人。本案中,18元的手机后盖市场价200元,明显是假货,但企业仍照单全收。
企业必做动作
✅ 保留完整进货凭证(合同、发票、付款记录)
✅ 对低价"爆款"商品重点查验(如手机配件、化妆品)
✅ 电商平台设置"品牌关键词过滤"(如"小米""华为"自动触发审核)

2. 电商平台"及时下架"真能免责

寻某公司(拼多多运营方)被一起告上法庭,却因两个动作免责:
① 入驻协议明确要求商家保证不售假(《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第2、7条)
② 收到投诉后48小时内下架商品、删除链接
关键启示:平台不是"背锅侠",但必须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企业如果是平台方
⚠️ 别等权利人上门才行动!在商品页面公示"侵权投诉通道"(如本案中拼多多官网的《知识产权维权投诉指引》)
⚠️ 收到投诉后24小时内必须处理(下架/断链),并留存操作记录

3. 赔偿4000元只是冰山一角

表面看只赔4000元,但企业实际损失更大:
• 小米公司花公证费、律师费肯定不止3万(诉讼请求标的)
• 胜某网络公司应诉要请律师、准备材料、出庭,时间成本远超4000元
• 更可怕的是:一次侵权记录会让企业成为"重点监控对象",后续可能被多次起诉
血泪教训
❗ 转让企业前必须查清"历史问题"(本案中公司2020年8月刚变更股东)
❗ 小商品更需警惕(18元后盖VS 200元正品,差价就是假货信号)
❗ 别信"销量少就不查"(本案仅售1件就被公证取证)

企业自检清单(3分钟完成)

□ 现有商品是否都有正规进货渠道证明?
□ 平台店铺是否设置品牌商品自动预警?
□ 收到侵权投诉后,能否保证24小时内处理?
□ 企业转让时是否核查过历史侵权纠纷?

记住:商标侵权不是"会不会被告"的问题,而是"什么时候被告"的问题。2023年全国商标侵权案已超5万件,90%被告是中小微企业。保护知识产权不是帮别人,是保护自己的生意不被18元小商品拖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