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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雇员受伤主要责任-谷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谷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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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0)鄂0625民初4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8年7月,李某受谷城某丹大鲵科技有限公司的雇请在该公司做工,主要从事喂娃娃鱼、做杂活等劳务,由公司按月向李某支付工资。2019年2月18日下午4时许,李某站在公司厕所房顶彩钢瓦上为钢管除锈时,因脚下踩的彩钢瓦破裂,李某摔落地上受伤。当时,公司负责人向某文与李某一起到冷集卫生院针炙科张少波医生处对李某的伤情进行了检查,后李某回家休息。2019年2月21日,李某因腰疼到谷城县人民医院进行拍片检查,开药后回家休息。之后,李某到冷集镇李家洲村诊所治疗,由向某文支付了医药费。同年3月22日,李某再次到谷城县人民医院拍片检查,后带药回家休息。2019年2月至6月,李某受伤在家休息期间,公司负责人向某文每月向李某支付生活费1000元,共支付6000元。后李某找冷集镇李家洲村委会就赔偿问题调解,该村副书记王某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王某出庭作证陈述,李某及向某文在李家洲村委会调解时,向某文承认李某在公司处干活时受伤。后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应李某的申请,谷城银城法医司法鉴定所于2019年12月4日对李某的伤情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李某L2椎体骨折损伤程度构成十级伤残;误工150日、护理60日、营养60日。

法院判决谷城某丹大鲵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39038.56元,同时驳回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的核心问题是:员工在工作中受伤,企业不能因为没签正式合同或口头否认就逃避责任。法院认为,虽然李某是临时工,但只要是在为公司干活时受伤,公司作为雇主就必须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有意思的是,公司最初否认李某是在工作中受伤,但因为公司负责人做了几件事"露了馅":陪员工去医院检查、支付医药费、每月给生活费,甚至在村委会调解时亲口承认了受伤事实。这些行为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让公司无法抵赖。

很多老板可能觉得:"我又没让员工爬高,他自己不小心摔的,凭什么要我赔钱?"但法院认为,作为雇主,你有责任保障工作环境安全。在这个案例中,厕所房顶的彩钢瓦明显不适合站人作业,公司却没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这就是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当然,员工自己也有责任——明知站在彩钢瓦上危险还去干活,所以法院让李某自己承担了20%的责任。

给企业的3个实用建议,避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1. 安全措施不能"省小钱吃大亏"
    案例中公司让员工站在彩钢瓦上除锈,这就像让工人站在塑料凳子上修电灯一样危险!企业必须定期检查工作场所安全隐患,特别是高空、高温、重体力等危险作业:

    • 高处作业必须配安全带、防护网
    • 危险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 给员工配备必要防护装备(如防滑鞋、安全帽)
      别以为小企业不用管这些,去年全国就有200多家小微企业因类似事故被罚超10万元。
  2. 事故发生后千万别"私下摆平"
    很多老板第一反应是:"别声张,我给你点钱养伤"。但案例中的公司就是吃了这个亏——支付生活费、医药费时没留凭证,调解时又随意承认事实,反而成了法庭上的"罪证"。正确做法是:

    • 立即拨打120并保留就医记录
    • 24小时内向当地社保部门报备(即使没买工伤保险也要报)
    • 所有赔偿通过公司账户转账,备注"工伤预付款"
      记住:口头承诺和现金支付最危险,电子转账才安全。
  3. 灵活用工更要规范管理
    现在很多企业用临时工、兼职人员,但以为"不签合同就不用负责"是大错特错!只要存在事实劳务关系(比如按月发工资、接受公司管理),企业就得担责。建议:

    • 临时工也要签简易劳务协议
    • 每月保留工作记录(如考勤表、工资条)
    • 为短期用工购买"雇主责任险"(一年几十元就能保10万)
      某地曾有家餐馆让临时工搬货摔伤,因没买保险赔了8万,而保险费一年才200元。

最后提醒:员工受伤后,企业最该做的是依法处理而非"堵嘴"。按《工伤保险条例》,企业为员工缴工伤保险的,90%以上的医疗费和赔偿都由基金承担。与其事后花大钱打官司,不如每月多花几十元买份保障——这才是真正的"精明生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