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按支付确认书付款需承担违约责任-当阳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当阳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3)鄂0582民初168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9月20日,武汉某开公司作为甲方与宜昌市国某幕墙安装有限公司作为乙方及聚某建材经营部作为丙方签订支付确认书,载明甲方与乙方间存在1550000元的合同款,2022年10月,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进度款1100000元,经三方确认,乙方在收到上述合同款后需支付给丙方500000元,丙方足额收取上述费用后,乙方对甲方义务自行解除,乙方收到款项当日未向丙方足额支付的,则按每日0.5%的标准另行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三方在支付确认书中加盖公章予以确认。2023年1月19日,武汉某开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向宜昌市国某幕墙安装有限公司转账1100000元。
另查明,2023年1月19日,潘某顺向聚某建材经营部转账27230.98元。

法院判决:宜昌市国某幕墙安装有限公司需在10日内向聚某建材经营部支付472769.02元及违约金(以未付金额为本金,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潘某顺作为公司唯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驳回聚某建材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企业如何避免“说好的钱不给”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实则藏着企业日常经营中极易踩的“雷”。核心就一点:签了字的支付协议必须按时履行,否则企业不仅丢钱,老板还可能“个人买单”。具体来说:

  1. “盖章确认”就是铁律,别想随便抵消债务
    被告宜昌市国某公司辩称:“我和对方经营者有其他债务,所以直接扣了钱”。但法院根本不认——因为支付确认书里没提抵消,被告也没证据证明对方同意。现实中,很多企业以为“反正大家有生意往来,欠的钱就互相抵了吧”,结果被告上法庭才傻眼。风险提示:债务抵消必须双方书面同意,或有明确法律依据(比如合同里写清楚)。别擅自扣款!否则轻则赔违约金,重则像本案被告一样,本金照付+额外付利息。

  2. 违约金太高?法院会砍,但责任逃不掉
    支付确认书约定“每天罚0.5%”,算下来年化182.5%,法院直接认定“太高”,按LPR四倍(目前约14.8%)调整。但注意:违约责任本身跑不掉,只是金额变少。企业签协议时总想“写狠点吓唬对方”,结果反而因“显失公平”被法院打折。风险提示:约定违约金时参考LPR(现在一年期约3.7%),一般不超过四倍(14.8%)。别贪高,否则白写。

  3. “一人公司”老板最大坑:财产混同=个人还债
    潘某顺输得最冤——他只是公司唯一股东,没证明“公司钱和自己钱分得清”,就被判连带还债。现实中,很多小企业主用个人账户收公司款、混用资金,法院直接推定“财产混同”。风险提示

    • 一人公司必须单独开对公账户,绝不私人账户收支公款;
    • 每年做规范的财务审计报告,证明“公司有钱就是公司有钱”;
    • 股东借款要签合同、写清楚用途,别让账目“糊成一锅粥”。
  4. “盖章后添字”?小心被当伪造证据
    被告曾质疑“违约金条款是盖章后加的”,虽然法院没采信(因无证据),但这类纠纷很常见。风险提示:签协议时务必做到“三当面”——当面核对内容、当面盖章、当面交份数字版+纸质版。重要条款别手写添加,用打印体并加盖骑缝章。

给企业的救命建议

类似风险其实90%都能提前堵住。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为企业提供“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法律顾问服务——您可免费体验1个月合同审核,感受极高的性价比如何帮企业省下几十万诉讼费。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让法律成为您的生意“防护盾”,而非“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