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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加入后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随意“帮忙”可能惹上大麻烦-阳新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阳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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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222民初220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7年5月,黄石某公司(作为承包方)与湖北华某公司(作为发包方)签订《黄石市建筑起重机械专业承包合同》,约定出租三台塔吊,月租金合计47000元。2017年7月,双方再次签订类似合同。因湖北华某公司拖欠租金,黄石某公司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起诉,2019年12月20日法院判决湖北华某公司支付租金1066641元及违约金(按年利率8%计算)。
2023年3月15日,阳新某甲公司(房地产公司)、湖北华某公司与黄石某公司签订《三方付款协议》,约定:阳新某甲公司自愿“加入债务”,承诺在2023年10月1日前向黄石某公司支付150万元(包干全部租金);若未按时支付,阳新某甲公司需承担全部租金(以原合同和判决金额为准)。
但两公司均未付款。黄石某公司起诉要求支付租金287万余元、违约金等。法院查明:第一台塔吊于2021年8月拆除,第二台于2022年8月拆除,第三台于2023年3月15日拆除;原判决已于2020年3月24日生效。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阳新某甲公司和湖北华某公司共同支付黄石某公司租金284万余元、违约金39万余元、迟延履行利息18万余元,驳回其他诉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帮忙”签协议,小心背上巨额债务!
这个案子看似是“帮忙解围”,实则埋下大雷!阳新某甲公司本想当“好人”,在《三方付款协议》中承诺帮湖北华某公司付150万元,结果因没按时付款,反而要和原欠款公司一起背下284万元的债务(比承诺的150万高出近一倍!)。关键教训有三点

  1. “债务加入”不是口头帮忙,而是法律担保
    阳新某甲公司在协议中写明“自愿加入债务”,法院直接认定其构成“债务加入”——这意味着它和原欠款方湖北华某公司平起平坐,要共同还钱。很多企业以为“帮朋友签个字没啥”,但一旦协议写明“承担全部责任”“自愿还款”,法律上就和债务人没区别了!
    企业怎么做

    • 别轻易在协议中写“我方自愿承担”“负责到底”等话,必须加限定词!比如改成“在XX条件下协助付款”,避免无限责任。
    • 如果真要帮忙,建议签《保证合同》而非《债务加入协议》,明确自己只是“第二责任人”(债务人还不上时才轮到你)。
  2. “包干价”陷阱:看似省钱,实际可能亏更多
    阳新某甲公司同意用150万元“包干”所有欠款(原债务仅106万元),本想省钱,但协议里埋了雷:“若未按时付150万,需按原合同金额还款”。结果因逾期,法院直接按原合同重新计算,债务滚到284万元!
    企业怎么做

    • 遇到“包干价”“一口价”协议,必须核对计算依据!要求对方书面列明:包含哪些费用?逾期如何罚?像本案中“租金按原合同重新计算”这种条款,必须删掉或改成固定上限。
    • 所有付款期限写具体日期(如“2023年10月1日前”),避免“尽快”“及时”等模糊词。
  3. 旧债未清时,新协议别重复计算利息
    黄石某公司同时主张“违约金+迟延履行利息+资金占用损失”,但法院只支持前两项,因为原判决已确定违约金,再算“资金占用损失”属于重复索赔。企业若在新协议中模糊处理,可能白忙活!
    企业怎么做

    • 签署债务处理协议前,先理清旧债明细:哪些是本金?哪些是已生效判决的利息?新协议中写明“本协议金额已包含所有费用,双方无其他争议”。
    • 拒绝任何“计算至实际清偿日”的表述,改成固定金额(如“违约金总额不超过XX元”)。

总结:企业帮忙解决债务时,千万别图省事随便签字!一纸协议可能让“帮忙”变“背锅”。记住三原则
✅ 不签无限责任条款(加“条件”“限额”)
✅ 算清每一分钱的来源(避免包干价陷阱)
✅ 旧债新账一笔勾销(防止重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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