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逾期不还将承担本金利息罚息多重责任-麻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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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181民初454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被告池某殊系经营麻城市某电机修理店的个体工商户,被告池某殊与被告聂某春系夫妻关系。2024年1月19日,被告池某殊为生产经营周转向原告中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麻城市支行申请贷款,并由被告聂某春向原告出具《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告审批同意并发放"楚天快e贷-经营"贷款额度50万元,可循环授信期限为3年,自2024年1月26起至2027年1月25日止,单笔借款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双方签订了《个人自助小额借款合同》。被告池某殊自2024年1月28日起在额度范围内分12次从原告处贷款,具体如下:于2024年1月28日借款2笔金额分别为25万元、10万元,到期日为2025年1月27日;2024年2月7日借款1笔金额为5万元,到期日为2025年2月6日;2024年2月9日借款1笔金额为1万元,到期日为2025年2月8日;2024年2月18日借款1笔金额为1万元,到期日为2025年2月17日;2024年2月19日借款1笔金额为1万元,到期日为2025年2月18日;2024年2月23日借款2笔金额分别为2万元、1万元,到期日为2025年2月22日;2024年3月2日借款2笔金额分别为1万元、1万元,到期日为2025年3月1日;2024年3月6日借款1笔金额为0.5万元,到期日为2025年3月5日;2024年3月12日借款1笔金额为1万元,到期日为2025年3月11日,借款总金额49.5万元,双方约定执行利率3.85%,逾期利率5.775%,还款方式为一次性还本按约还息。另查明,截止2025年8月12日止,被告下欠原告贷款本金469292.55元及利息14947.95元。
法院判决:池某殊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全部欠款本金469292.55元及相应利息(包括已产生的14947.95元和后续按5.775%计算的逾期利息),聂某春作为共同还款人需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法院驳回了银行要求被告承担"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的请求,因为这一诉求不够明确。
三、企业贷款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看似是个人贷款纠纷,实则对企业经营有着重要警示。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看到三个关键风险点,企业主一定要注意:
第一,"小贷款"也可能"大麻烦"。池某殊分12次借了49.5万元,看似单笔金额不大,但累积起来逾期后,不仅要还本金,还要支付正常利息、5.775%的罚息,甚至复利。对企业来说,短期周转贷款如果管理不善,利息累积速度可能比想象中快得多。建议企业:1)建立专门的贷款台账,记录每笔贷款金额、到期日、利率;2)设置还款前提醒,避免因疏忽导致逾期;3)与银行沟通时明确了解所有费用计算方式,别被"小额""快捷"的宣传语迷惑。
第二,"共同还款承诺"不是随便签的。聂某春只是签了一份《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结果就要对46万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很多企业让配偶或股东签类似文件时,往往没意识到法律后果的严重性。对企业而言:1)让他人提供担保前必须充分告知法律风险,最好有书面确认;2)作为担保人更要谨慎,签字即代表可能倾家荡产还债;3)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不要以为"反正是一家人的钱"就随意签担保,法律上这是独立责任。
第三,"模糊诉求"法院不支持。银行要求"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被驳回,因为说不清楚具体包括什么。企业在追讨债务时常见错误:1)合同里写"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但没列明细;2)诉讼时笼统说"要求赔偿损失"却不提供计算依据。正确做法是:1)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如"逾期每日按未还金额0.05%计收";2)发生纠纷时及时固定证据,比如催收费用要有发票,律师费要写进合同。
特别提醒:现在很多银行推出"自助贷款""随借随还"产品,操作简单但风险隐蔽。企业使用这类产品时,务必:1)仔细阅读电子合同所有条款,别只点"同意";2)保留所有借款、还款记录;3)额度循环使用时,要算清实际占用资金的时间成本。曾经有企业因为没注意"单笔最长12个月"的限制,循环借款后被认定为多笔逾期,多付了近10万元罚息。
企业贷款就像开车——手续再简便,也得系好安全带(做好风控)。别等到银行发催收函才想起看合同,那时可能已经产生高额罚息。记住:银行不怕你借钱,怕的是你借了不还还"不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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