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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写明 借款 就是借贷关系,别被 待后结算 误导-庐江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庐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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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4)皖0124民初1044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黄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10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服装生产、销售,法定代表人为张某。2014年11月11日,某服饰公司向某镇政府出具一份收据(编号为5172386号),载明收到某镇政府转账方式支付的款项28万元,该收据同时记载了"事由:借款"、"经研究同意借款,待后结算"及"为支持建设标准化厂房暂借"等字样,收据上加盖某服饰公司财务专用章并有当时法人黄某加盖其姓名印章。2014年11月13日,某镇政府出具的资金支付凭证附件载明,"因黄某有限公司经济业务发生需支付资金贰拾捌万元整¥280000经审核同意支付280000元(其中现金/元、存款280000元);待付金额/元。"审批人、填制人处均有工作人员签名。某服饰公司对28万元款项已实际支付无异议,但举证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和《补充协议》,认为因与某镇政府间存在多笔款项往来且仍需结算,案涉款项应予以抵销。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某服饰公司必须在30天内还清28万元本金,并从2024年11月2日起按年利率3.1%支付利息直到还清。案件受理费也由某服饰公司全部承担。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3个致命风险点

这个案例看着是政府和企业打官司,但教训全是给企业老板的!某服饰公司以为"待后结算"四个字就能把借款变成待核对的账目,结果法院根本不买账。为什么?我用大白话给你拆解:

第一,收据上写"借款"=白纸黑字认了债
某服饰公司喊冤说这28万是政府该返的建厂补贴,不是借款。但法院只看一点:收据上明明白白写着"事由:借款",还盖了公司财务章和法人私章。就像你向朋友借钱,哪怕口头说"这钱算你投资",但借条上写的是"借款",法院就只认借条!企业财务人员常犯的错:为图方便在收据上乱写"暂借""垫款",最后变成"背锅条"。

第二,"待后结算"不是免死金牌
企业最常甩的挡箭牌就是"这钱要对账"。但本案中,法院说得很透:"待后结算"只影响结算时间,不改变借款性质。就像你网购收到货但说"要验货",不能因此不付货款。企业如果真要留结算空间,必须写清楚"此款为预付款/保证金,最终以XX为准",而不是简单写"借款"。

第三,拖10年想赖账?法院有20年"追债令"
某服饰公司以为10年过去早超诉讼时效,但法院亮出"杀手锏":没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最长20年内都能要! 本案从打官司那天起才开始算3年时效。很多企业以为"欠债超3年就能赖",这是大误区——只有明确写了还款日期的,才从到期日算3年。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1. 财务单据别偷懒:收钱写"预付款",借钱写"借款协议",返还款写"结算款",每个字都可能是"呈堂证供";
  2. 拒绝模糊表述:删掉"暂借""待结算"等口头禅,直接写"此款用于XX项目,最终以竣工审计为准";
  3. 定期清理旧账:超过3年的往来款,马上补签确认函,避免20年后被突然"翻旧账"。

真实教训:去年有家武汉某下有限公司,给客户开收据时写"暂收保证金",结果客户破产后,法院以"暂收"二字认定是借款,公司白白损失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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