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拖欠房款和面积差价将引发法律纠纷,企业务必重视合同细节-中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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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豫0122民初146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7年3月28日,刘某作为买受人与中牟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牟某和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刘某购买中牟县商都大街北侧、××东××商住楼××单元××号房屋,建筑面积78.68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4600元,总金额361928元。合同规定:111928元需在2017年3月28日现金支付,250000元需在2017年6月29日通过商业贷款支付;若逾期付款,刘某需按日支付逾期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同时,合同约定房屋交付后以产权证面积为准,多退少补,刘某收到面积差异结算通知后10日内必须付清,否则按日支付应补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刘某只支付了100410元购房款,剩余261518元一直拖欠未付。2019年9月20日,测绘报告显示房屋实际面积为78.81平方米,比合同多0.13平方米,刘某需补交面积差异款598元,但经中牟某和公司书面通知后仍未支付。
法院判决结果:刘某需向中牟某和公司支付剩余购房款261518元及违约金(其中11518元从2017年3月29日起算,250000元从2017年6月30日起算,均按日利率万分之三计算),同时支付面积差异款598元及违约金(从2021年2月3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房屋买卖中的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实则给所有房地产企业敲响了警钟:合同签得再漂亮,不盯紧付款和细节,钱就可能打水漂! 中牟某和公司虽然赢了官司,但拖了近4年才要回欠款,不仅增加了诉讼成本,还影响了资金周转。核心风险点在于:
- 付款条款模糊=埋雷:合同里写了“商业贷款支付”,但没明确如果银行不放贷怎么办。刘某的25万元贷款可能因个人征信问题没批下来,公司却没约定备用方案(比如改用现金补足),导致欠款一拖再拖。
- 面积差异处理不及时=损失扩大:测绘报告2019年就出来了,但公司到2020年底才通知刘某补钱。合同虽规定“10日内结算”,但公司自己拖沓,反而让法院把违约金从“日千分之一”降到更低标准,少赚了一笔。
- 催收走过场=证据不足:公司说“多次催要”,但没保留书面催款记录(比如微信、邮件或挂号信)。如果刘某狡辩“没收到通知”,企业很难证明自己尽责,法院可能不支持高额违约金。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记住这三招,省下大笔律师费):
- 合同要“傻瓜式”条款:别用“商业贷款”这种模糊词,直接写“若银行拒贷,买方须在5日内现金补足,否则每天罚总欠款的0.03%”。面积差异款也要设定硬性期限,比如“测绘报告出具后15天内必须付清,过期自动加收每日0.1%滞纳金”。
- 催款像“打卡”一样留痕:每次催收都用书面形式(短信、邮件或纸质函件),写清楚“欠XX元,X月X日前不付将起诉”。手机拍照存档,关键时就是法庭上的“铁证”。
- 小事别拖成大事:面积差几平米、欠款几万元,看似小钱,但拖一年利息可能翻倍。建议企业每季度自查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逾期立即发正式通知,别等“攒多了”再行动——早处理成本低90%!
很多企业觉得“打官司能赢就行”,但赢了判决≠拿到钱。这个案子从2017年欠款到2021年才判,4年利息和人力成本算下来,实际回款可能缩水三成。法律不是万能胶,事前把合同扎紧篱笆,比事后哭着要钱强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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