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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的股东即使为名义股东,其股权转让也受法律保护-仙桃股权转让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仙桃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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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股权转让纠纷
案号:(2018)鄂9004民初410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15年5月28日,欧某来与苏州某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欧某来将其持有的湖北某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股份75%计股金450万元转让给苏州某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转让前的债务由欧某来承担,转让后的债务由苏州某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合同签订后,双方在仙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苏州某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辩称:欧某来只是名义股东,实际股东是高某;欧某来没有实际出资;从2010年到2015年欧某来从未参加过分红;该股权转让协议仅是为了变更登记需要,没有实际给付内容。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苏州某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需向欧某来支付股权转让款450万元及利息(以450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10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驳回欧某来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应如何防范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纠纷风险

这个案例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即使一个人只是"挂名"股东(名义股东),只要在工商部门登记了,他转让股权的行为就受法律保护,公司必须支付转让款!

很多企业老板可能不理解:明明钱是别人出的,为什么还要给"挂名"的人付钱?法院为什么会这样判?

原因很简单:对外关系中,工商登记具有公示效力。对第三方来说,工商登记是谁,谁就是股东。就像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子就属于谁一样。即使你们内部约定某人只是"代持",但这种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交易。

在本案中,苏州某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吃了大亏,因为他们只关注了"实际出资人"是谁,却忽略了工商登记的法律效力。他们认为欧某来只是"挂名",实际股东是高某,但无法提供足够证据推翻工商登记的效力。

对企业的重要警示:

  1. 不要随意让人"代持"股权:很多老板为了图方便,让员工、亲戚或朋友代持公司股份,认为反正钱是自己出的。但一旦发生纠纷,代持人完全可以像本案中的欧某来一样,主张自己是合法股东并要求付款。法院首先看的是工商登记,而不是你们之间的口头约定。

  2. 代持必须签好书面协议:如果你确实需要让别人代持股份,一定要签订规范的《股权代持协议》,明确约定实际出资人是谁、代持人权利义务、分红如何处理、如何退出等。否则,就像本案被告一样,拿不出有力证据,只能认栽。

  3. 股权转让协议要写清楚关键条款:本案中,因为协议没写清楚付款时间,导致利息只能从起诉日开始计算。企业做股权转让时,一定要在协议中明确:转让价格、付款时间、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避免日后扯皮。

  4. 定期核查股权结构:企业要经常检查自己的工商登记信息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不符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要等到打官司才想起来处理。

  5. "挂名"股东也要谨慎:如果你是帮别人代持股份,要清楚自己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名义上你是股东,对外要承担责任,但实际利益可能归别人。一旦公司出问题,债权人首先找的是你!

简单说就是:工商登记就是"法律身份证",登记谁是谁,别想事后不认账。

企业在进行股权操作时,切记:内部约定不敌工商登记,口头承诺不如白纸黑字。一次规范的操作可能多花几千元咨询费,但能避免日后上百万的损失。特别是在股权转让、代持安排等环节,务必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别让"方便"变成"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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