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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同等责任机动车需担责六成 - 汉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汉川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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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984民初387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7月12日20时56分许,王某韦驾驶鄂KE****号小型轿车,沿汉川经济开发区长丰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长丰桥路段,与林俊雄驾驶二轮电动车(后载林某泽)由西向东行驶发生碰撞,造成林俊雄、林某泽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2024年7月24日,汉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某韦与林俊雄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林某泽无责任。王某韦驾驶的车辆在中国某财保险应城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限额30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后,林某泽在武汉市某医院住院治疗三次共59天,医疗费128099.04元。经鉴定,林某泽残疾等级为十级,护理期160天,营养期160天。法院认定王某韦承担60%责任,林某泽总损失261068.57元(含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中国某财保险应城支公司赔偿林某泽192368.95元(已扣除前期垫付的18000元),林某泽需返还王某韦3632元(因王某韦垫付5000元但仅需承担部分鉴定费)。

三、企业必看:交通事故中60%责任比例的致命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是普通车祸,却藏着企业最易踩的“坑”——同等责任≠各赔50%! 很多企业老板以为交警认定“同等责任”就万事大吉,但法院最终判机动车方承担60%赔偿责任,多出的10%可能让企业白干半年!

为什么企业会吃亏?

  1. 地方规则“暗藏杀机”
    湖北省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中,若双方同等责任,机动车必须承担60%赔偿(《湖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9条)。类似规则在全国超20个省份适用,但企业常因不熟悉地方法规吃哑巴亏。
    → 企业风险:跨省经营时若忽略地方特殊规定,赔偿额可能暴增20%!

  2. 保险“纸面充足”实则不够
    本案车辆买了300万商业险看似很足,但若伤者伤残等级更高(如九级),医疗费超50万,300万保额可能瞬间告急。更致命的是:诉讼费、鉴定费保险公司一律不赔,本案中王某韦就因1368元鉴定费白忙活一场。
    → 企业风险:保额未动态匹配当地赔偿标准,或漏买“附加险”,企业需自掏腰包!

  3. 垫付款成“催命符”
    王某韦垫付5000元本是好意,却因未签书面协议,最后反被法院强制要求林某泽“返还”。若企业员工垫付时没留证据,可能钱打水漂还背黑锅。
    → 企业风险:事故后乱垫钱不签协议,可能被认定为“自愿赔偿”无法追回!

企业防坑三招(亲测有效):
保额要“超配”
商业三者险建议保额≥500万(一线城市需800万+),并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本案医疗费12.8万中,若含8%自费药(约1万元),交强险不赔,企业直接亏损!
建立“事故应急包”
车内常备《事故处理清单》:①立即报警并拍摄全景视频 ②垫付仅限医院账户(留存转账记录) ③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备案。
驾驶员“双证年检”
本案保险公司差点拒赔,就因质疑驾驶证有效性。企业必须每月核查员工驾照/行驶证到期日,过期1天出险,300万保额直接变“废纸”!

真实教训:去年某物流公司因未及时更新驾驶员证件,事故后保险公司拒赔170万元,企业一夜破产。别等法院判决才哭!

征和提醒:法律风险要“治未病”

很多企业总说“没出事就不用律师”,但本案中若王某韦的公司提前做3件事:①用我们模板签《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②投保时配置“诉讼费用附加险” ③事故后48小时内启动证据固化,至少能少赔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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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案例已脱敏处理,企业具体风险需定制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