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同等责任,车主需承担60%赔偿责任-汉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984民初387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7月12日20时56分许,王某韦驾驶鄂KE****号小型轿车,沿汉川经济开发区长丰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长丰桥路段,与林俊雄驾驶二轮电动车(后载林某泽)由西向东行驶发生碰撞,造成林俊雄、林某泽受伤,两车受损。汉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某韦与林俊雄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林某泽无责任。王某韦驾驶的车辆在中国某财保险应城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限额30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后,林某泽在武汉市某医院住院治疗59天,医疗费128099.04元,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护理期和营养期各160天。法院认定王某韦需承担60%责任(因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同等责任时,机动车方担责比例更高)。
判决结果很简单:保险公司共赔偿林某泽210368.95元(含交强险和商业险),林某泽需返还王某韦垫付的3632元(因王某韦前期垫付5000元,扣除应赔款后多付部分)。
三、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关键三点要牢记
这个案子看似是个人交通事故,但对企业风险防控有重要启示!尤其如果您公司有车辆(如物流车、员工通勤车),千万别忽视:
-
保险额度必须“买足”,别省小钱惹大祸
本案中王某韦投保了300万商业险,才覆盖了全部赔偿(总损失26万元)。但现实中,很多企业为省钱只买基础保险,一旦出事——比如员工开车撞伤行人,同等责任下企业可能要赔60%!如果保险不够,差额就得企业自掏腰包。建议: 企业车辆务必投保高额度商业险(至少200万以上),并定期检查保单是否覆盖最新赔偿标准(如伤残赔偿金逐年上涨)。 -
同等责任≠各赔50%,机动车方可能多担责
很多人以为“交警定同等责任,双方就各赔一半”。但在湖北等地方法规下(如《湖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同等责任时,机动车方要承担60%赔偿责任!企业风险点: 如果员工驾驶公司车辆发生事故,企业作为车主可能被追责。防范招数:- 对驾驶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强调“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 车上安装行车记录仪,留存证据避免责任争议;
- 与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事故处理流程。
-
垫付费用要“留痕”,否则钱可能打水漂
王某韦垫付5000元后,法院直接从赔款中扣减。但现实中,不少企业垫付医疗费时只给现金、不留凭证,最后对方不认账,企业白白损失。血泪教训: 所有垫付款必须通过公司账户转账,并备注“事故垫付款”,同时让伤者签收条。
小结: 交通事故不是“个人私事”,企业车辆一旦出险,轻则赔钱,重则影响商誉。核心原则就一句——“保险买足、安全抓牢、垫付留证”。别等官司上门才后悔!
征和律师事务所贴心提示
作为专注企业服务的法律顾问团队,我们深知中小企业怕麻烦、怕成本高。征和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审核、风险排查、纠纷预防全覆盖,更支持先试用1个月满意后付款,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守护。企业合规不是成本,而是利润的“安全气囊”——早一步布局,少十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