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约定付款时间的欠条违约金从起诉日计算-大冶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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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281民初8132号
审理法院: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8月8日期间,马某多次从湖北某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内、外防霉耐水腻子粉等货物。2022年8月8日,双方对账后,马某欠湖北某材料有限公司货款27000元,并出具了欠款条据,但没有写明具体什么时候付款。之后,在湖北某材料有限公司催讨下,马某分4次支付了9000元(2023年3月2日付5000元、2023年3月11日付2000元、2024年9月14日付1000元、2025年7月1日付1000元),剩余18000元一直没付。湖北某材料有限公司多次催款无果,就向法院起诉了。
法院判决:马某必须支付湖北某材料有限公司剩余货款18000元,并从起诉当天(2025年9月9日)开始,按银行贷款利率(LPR)的1.5倍支付违约金,直到付清为止;但驳回了湖北某材料有限公司要求从2022年8月8日(欠条出具日)起算违约金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是:欠条里没写清“什么时候该付款”,企业就可能白白损失好几年的违约金!
- 湖北某材料有限公司本来想从2022年8月8日(欠条日)算违约金,但法院说:既然没约定付款时间,违约金只能从起诉日(2025年9月9日)开始算。结果企业少收了近3年的“利息钱”,足足3000多元打了水漂。
- 为什么这么判?
法律上讲究“白纸黑字”。欠条只写了“欠钱”,没写“啥时候还”,就像借条没写还款日期一样,法院没法推定对方“早就该付”。企业只能等催款无效后起诉,违约金才从起诉日算起——拖得越久,损失越大!
给企业的3条救命建议(非法律人士也能看懂):
- 欠条/合同必须写死“付款deadline”!
别只写“欠货款27000元”,一定要加一句:“应于2022年10月1日前付清” 或 “货到后30日内付款”。哪怕对方催你快点签字,也要坚持补上这行字。否则,就像本案企业一样,拖3年才起诉,违约金少算一大截。 - 催款要“留痕”,别只靠嘴说!
案例中企业多次催款,但没保留证据(比如微信记录只提了转账,没写“再不付要算违约金”)。正确做法:- 微信催款时写清楚:“请于X月X日前付清18000元,逾期将按年利率X%收违约金”;
- 对方转账后,立刻发消息确认:“收到2023年3月2日支付的5000元,剩余18000元请于X月X日前付清”。
这样法院才会支持从约定日算违约金。
- 拖欠超过3个月?赶紧起诉!
很多企业怕打官司费时间,结果像本案拖到2025年才起诉。其实:- 欠款超3个月不还,违约金损失就明显了;
- 小额诉讼(10万元内)流程简单,30天就能判,比空等强百倍!
记住:拖1年≈白丢1年利息,早行动早止损。
结尾小贴士
这类纠纷本可轻松避免!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帮您从合同起草、欠条审核到催款流程全程把关。我们还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灵活模式——您先体验1个月基础服务(含3份合同审核+1次风险排查),觉得有用再签约,真正零风险守护企业钱袋子。
注:本文案例改编自真实判决,企业名称及人名按规范隐去。法律细节请以专业意见为准,日常交易中多花1分钟写清付款时间,就能省下大笔“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