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约定付款时间的欠条违约金从起诉日计算-大冶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大冶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281民初8132号
审理法院: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8月8日期间,马某多次从湖北某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内、外防霉耐水腻子粉等货物。2022年8月8日,双方对账后,马某欠湖北某材料有限公司货款27000元,并出具了欠款条据,但没有写明具体什么时候付款。之后,在湖北某材料有限公司催讨下,马某分4次支付了9000元(2023年3月2日付5000元、2023年3月11日付2000元、2024年9月14日付1000元、2025年7月1日付1000元),剩余18000元一直没付。湖北某材料有限公司多次催款无果,就向法院起诉了。

法院判决:马某必须支付湖北某材料有限公司剩余货款18000元,并从起诉当天(2025年9月9日)开始,按银行贷款利率(LPR)的1.5倍支付违约金,直到付清为止;但驳回了湖北某材料有限公司要求从2022年8月8日(欠条出具日)起算违约金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是:欠条里没写清“什么时候该付款”,企业就可能白白损失好几年的违约金!

给企业的3条救命建议(非法律人士也能看懂):

  1. 欠条/合同必须写死“付款deadline”!
    别只写“欠货款27000元”,一定要加一句:“应于2022年10月1日前付清”“货到后30日内付款”。哪怕对方催你快点签字,也要坚持补上这行字。否则,就像本案企业一样,拖3年才起诉,违约金少算一大截。
  2. 催款要“留痕”,别只靠嘴说!
    案例中企业多次催款,但没保留证据(比如微信记录只提了转账,没写“再不付要算违约金”)。正确做法:
    • 微信催款时写清楚:“请于X月X日前付清18000元,逾期将按年利率X%收违约金”;
    • 对方转账后,立刻发消息确认:“收到2023年3月2日支付的5000元,剩余18000元请于X月X日前付清”。
      这样法院才会支持从约定日算违约金。
  3. 拖欠超过3个月?赶紧起诉!
    很多企业怕打官司费时间,结果像本案拖到2025年才起诉。其实:
    • 欠款超3个月不还,违约金损失就明显了;
    • 小额诉讼(10万元内)流程简单,30天就能判,比空等强百倍!
      记住:拖1年≈白丢1年利息,早行动早止损。

结尾小贴士
这类纠纷本可轻松避免!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帮您从合同起草、欠条审核到催款流程全程把关。我们还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灵活模式——您先体验1个月基础服务(含3份合同审核+1次风险排查),觉得有用再签约,真正零风险守护企业钱袋子。

:本文案例改编自真实判决,企业名称及人名按规范隐去。法律细节请以专业意见为准,日常交易中多花1分钟写清付款时间,就能省下大笔“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