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给员工缴工伤保险,企业赔款高达32万!-大冶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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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鄂02民终131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王某于2022年2月10日入职大冶某铸有限公司工作,从事炉前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大冶某铸公司也未为王某办理工伤保险。2022年2月19日16时30分左右,王某在车间工作时左手被机器夹伤,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140天。2022年11月4日,王某被认定为工伤。2023年3月12日,王某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王某受伤后,大冶某铸公司自2022年2月起至2022年5月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共支付王某11400元,其中3000元备注为"借款",8400元备注为"工资",另外还通过他人微信支付了2400元生活费。
2023年5月23日,王某向大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大冶某铸公司支付各类工伤待遇合计63万余元。仲裁委裁决大冶某铸公司需支付王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共计33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的14400元,余款32万余元需支付给王某。大冶某铸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王某月平均工资为2850元,并以该标准计算工伤待遇。
一审法院驳回了大冶某铸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其按5926元/月的标准支付王某各项工伤待遇33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的14400元,还需支付32万余元。大冶某铸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起案件揭示了企业用工中一个非常普遍却又危险的误区:认为"试用期短不用签合同""临时工不用缴保险",结果一旦发生工伤,赔款比正常缴纳保险高出数倍!
核心教训有三点:
1. 不缴工伤保险=自己买单,而且代价高昂
本案中,大冶某铸公司未给王某办理工伤保险,结果所有工伤待遇都要自己承担。如果当初按规定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费用(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企业只需承担小部分。但没缴保险,企业就得自己掏腰包32万多元!这比正常缴纳保险费高出十几倍甚至几十倍。
2. 工资发放不规范,法院直接按社平工资算
大冶某铸公司想证明王某月工资只有2850元,但其提供的转账记录中,3000元标注为"借款"而非工资,另外8400元才是"工资"。法院认为这不能证明真实工资水平,且公司无法提供同岗位其他员工工资证明,最终按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5926元/月计算工伤待遇,比公司主张的2850元高出一倍多!
企业老板们注意了:给员工发工资一定要规范,明确标注"工资",保留完整记录。别想着用"借款"等名义发工资来逃避责任,这样反而会让法院不认可你的说法,最终按更高标准赔偿!
3. 对仲裁结果不及时提异议,等于认账
大冶某铸公司在仲裁阶段对9个月的停工留薪期没提出异议,到法院诉讼时才说有问题,法院直接不予支持。这就好比你买了东西,收货时不检查,等用坏了才说质量问题,商家当然不认账!
企业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后,如果对内容有异议,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否则就视为接受裁决结果。
给企业的三点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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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第一天就签合同、缴保险:无论试用期多短、岗位多临时,入职当天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用不高,但能避免天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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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要规范透明: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工资,银行转账备注"工资",保留工资条签收记录。切勿用"借款""补贴"等名义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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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仲裁裁决要重视: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后,如果企业不认可,必须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否则裁决就生效了,想翻案几乎不可能。
很多中小企业主总抱着侥幸心理,觉得"不会那么巧出事",但一旦出事就是大事故。工伤赔偿不是小事,一次事故可能让企业多年利润化为乌有。与其事后花大钱赔偿,不如事前花小钱做好合规。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经常看到类似案例:企业因为省小钱(没缴保险、没签合同)而赔大钱(几十万赔偿)。与其等到出事再后悔,不如现在就规范用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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