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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未续签劳动合同企业须支付二倍工资-枝江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枝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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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鄂0583民初135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姚某峰于2018年2月到枝江市某纺织公司工作,岗位为起机落布工。双方于2018年4月18日订立《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于2019年5月1日续订劳动合同至2020年4月30日,于2020年5月1日续订劳动合同至2023年4月30日。合同到期后,姚某峰继续在公司工作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姚某峰曾于2023年5月5日向公司递交辞职申请书,内容为"本人不适本厂工作,申请辞职,望以批准!"。2023年8月1日、9月1日,公司工作人员在微信群发布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通知续签合同事宜,但公司未与姚某峰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姚某峰自2018年4月18日在公司上班至2023年12月22日,后经工组班长多次催促再未到公司工作。姚某峰在公司上班时签字确认了《员工手册》。公司为姚某峰办理并缴纳了2018年5月至2023年12月的社会保险,并就姚某峰工作至2023年11月前的工资支付完毕,仅剩2023年12月工资未支付。

姚某峰2023年5月-12月部分工资及奖金明细如下:5月8小时产量工资2070.82元、全勤奖300元、工龄奖25元;6月8小时产量工资2081.55元、全勤奖300元、工龄奖25元;7月8小时产量工资2134.22元、全勤奖300元、工龄奖25元;8月8小时产量工资2419.15元、全勤奖300元、工龄奖25元;9月8小时产量工资2437.62元、全勤奖300元、工龄奖25元;10月8小时产量工资2123.01元、全勤奖300元、工龄奖25元;11月8小时产量工资2528.86元、全勤奖300元、工龄奖25元;12月8小时产量工资1850.04元。

2019年9月26日,姚某峰因织布操作时被卷布滚筒砸伤,于2019年9月26日至10月21日、2020年4月7日至4月20日先后在枝江市中医医院住院治疗38天,出院医嘱为全休四个月。经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其工伤的致残程度为伤残九级。2020年4月20日,公司为姚某峰垫付医疗费1000元。

2024年3月4日,姚某峰向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多项费用。

法院最终判决:枝江市某纺织公司与姚某峰于2023年12月22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姚某峰工资3407元、二倍工资19920.27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2349.3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4478元、护理费3797.27元,扣减相关费用后,合计支付121466.86元;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合同到期后继续用工却不续签书面合同,企业要付出"双倍代价"!

许多企业老板可能认为:"员工合同到期了还在干活,工资照发,社保也交着,没什么大问题。"但本案告诉我们,这是个严重的法律误区!

核心风险点:

  1. "自动续签"不存在! 本案中,公司与姚某峰的劳动合同于2023年4月30日到期,但姚某峰继续工作到12月。虽然公司8月、9月在微信群通知续签,但没真正签成新合同。法院认为:用工关系继续存在,但必须签书面合同,否则从合同到期次日开始,要付"双倍工资"!最终公司因此多付了近2万元。

  2. 离职申请处理不当埋隐患! 姚某峰5月5日提交了辞职申请,但公司既没批准也没处理,让员工继续上班。这等于默认劳动关系继续,后来想以"自动离职"为由不付补偿?法院不认可!企业收到辞职申请必须及时处理,不能拖着不管。

  3. 工伤待遇别想"拖过时效"! 公司主张工伤待遇已过仲裁时效,但法院指出:姚某峰2023年12月才提出离职,时效应从此时起算。九级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高达8万多元,公司一分没少赔!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合同期满前30天就要行动! 别等到最后一天。提前决定是否续签:想留人就尽快签新合同;不续签必须书面通知并依法给补偿。本案公司8月才在微信群喊话,为时已晚!

员工交辞职信,当天就要回应! 不能搁置不理。同意离职就办手续;不同意要书面说明理由。像本案这样让员工"继续上班",等于默认续用,后续再想解除就得给补偿。

工伤处理要专业及时! 一旦发生工伤,30天内必须申报认定。本案公司2019年就完成了工伤认定,这点做得对,避免了更大风险。但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要准确,别等到员工离职才扯皮。

工资别"习惯性拖欠"! 本案公司"习惯性拖欠两个月发工资",直接成为员工离职的合法理由。按时发工资不是"人情",是法律底线!拖欠一个月就可能被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小结: 劳动合同管理不是"小事",一个疏忽可能让企业多付数万元。特别是合同到期、员工离职、工伤处理这三大环节,必须建立标准化流程,专人专管,别让"我以为"变成"我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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