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赁期间变更用电户名后电费责任明确由实际用电方承担-麻城供用电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麻城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供用电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1181民初592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8月23日,麻城市某电力有限公司与麻城市某石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高压电供用电合同,麻城市某石业发展有限公司报装1000千瓦变压器(户号6791841600)。2021年4月17日,因两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为便于电费缴纳及财务做账,麻城市某石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麻城某石业有限公司共同向麻城市某电力有限公司申请,将麻城市某石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户号6791841600在租赁期间更改为麻城某石业有限公司使用(户号变更为6912161235)。2022年7月5日,麻城市某电力有限公司与麻城某石业有限公司签订高压电供用电合同,麻城某石业有限公司又另行报装250千瓦变压器。麻城某石业有限公司在租赁期间支付了部分电费,截至2024年8月10日,尚欠麻城市某电力有限公司电费162371.20元未付。

法院判决:麻城某石业有限公司需向麻城市某电力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电费162371.20元,同时驳回麻城市某电力有限公司关于逾期违约金的诉讼请求。麻城市某石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出租方)无需承担任何电费支付责任。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说清楚了一个关键问题:当企业把厂房租给别人用,又把用电户名从自己名下改到租户名下后,电费该谁交?法院明确说了——谁实际用电,谁就得掏钱。麻城市某石业发展有限公司把厂房租给麻城某石业有限公司,并办了用电户名变更手续,之后麻城某石业有限公司自己用电、自己交电费,结果欠费了,法院只让麻城某石业有限公司还钱,原出租方一分钱都不用管。

为什么这对企业很重要?很多老板在签租赁合同时,光顾着谈房租和押金,却忽略了电费这类“小事”。比如:

企业该怎么做?记住三个“必须”:

  1. 必须签书面协议:租赁合同里单独写一条“电费责任”,明确写清“租户承担租赁期间全部电费”,别只靠口头承诺。
  2. 必须办正式变更:租户开始用电前,带着租赁合同一起去电力公司办户名过户——就像卖房子要过户一样,没这步手续,电费责任就还在你头上。
  3. 必须定期查账单:别等电力公司催缴才行动!每季度让租户提供电费发票,或自己登录电力APP查用量,发现欠费马上提醒,避免滚成大窟窿。

电费看着是小事,但欠多了动辄十几万,还可能吃官司。这个麻城的案例就是个警钟:手续没办清,责任就甩不掉。租厂房、租仓库的企业老板们,花半小时把用电合同捋顺了,能省下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