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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能以车辆停靠位置为由拒绝赔偿 - 松滋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松滋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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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1087民初180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范某是鄂EN****“东风雷诺”牌小型普通客车的登记车主。2023年1月18日,范某向中国某财保松滋支公司投保了“神行车保机动车保险”,其中机动车损失险保额为115766元,保险期从2023年2月17日到2024年2月16日。2024年2月4日上午9点左右,因下雪导致枝江市某厂厂房倒塌,停在厂房内的这辆客车被砸坏。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事故发生后,范某委托湖北某本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车辆修复费用进行评估,结果显示修复需42336元,范某为此支付鉴定费5000元。中国某财保松滋支公司不认可该结果,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委托荆州某本价格鉴定有限公司重新评估,结论为车辆损失33991元,保险公司支付了5000元鉴定费。范某同意这个新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中国某财保松滋支公司向范某支付保险赔偿金33991元、鉴定费3000元,合计36991元;驳回范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看似是车主和保险公司的纠纷,但对企业(尤其是经常用车或投保财产险的公司)有重要警示:保险公司不能以“车辆停在厂房内”等理由拒赔,只要事故在保险期内且属于合同约定范围,就必须赔偿。

为什么这点对企业很关键?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1. 买保险时“抠字眼”:重点看清“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比如本案中,合同写明“大雪导致损失”属于理赔范围,企业就要确认类似自然灾害是否覆盖。
  2. 出事后“三步走”
    • 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
    • 自己拍照录像固定证据(别等现场消失);
    • 如果保险公司7天内没定损,立刻委托第三方评估。
  3. 被拒赔别认怂:保险公司说“不符合条款”?要求对方书面说明理由。本案中,车主坚持维权,最终多拿回8000元鉴定费——企业遇到类似情况,该告就告,法院通常支持合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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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案例已按隐私要求匿名化处理,人名如范某、公司名如中国某财保松滋支公司等均符合公开信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