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未登记银行丧失优先受偿权-谷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3)鄂0625民初123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梁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2020年9月30日,李某全权委托梁某作为其代理人,代为签署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至2023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0日,谷城某行有限公司与梁某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贷款250000元,期限36个月(2020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9日),年利率10.47%,还款方式为每月15日等额本息。同日,谷城某行有限公司与梁某、李某(由梁某代签)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以谷城县镇村组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但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与李某(由梁某代签)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李某对梁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到期后三年。2020年10月11日,谷城某行有限公司依约放款250000元。2023年3月15日,梁某未能按期还款,发生逾期。截至2023年5月22日,梁某欠借款本金62437.70元、利息1433.33元、复利25.32元、罚息371.32元,合计64267.67元。
法院判决:梁某需在10日内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总计不超过年利率24%);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驳回了谷城某行有限公司对抵押房产优先受偿的请求,因为抵押未登记。
三、法律风险提示:企业必须牢记“抵押不登记等于没押”
这个案例的核心教训很简单:银行明明有房产抵押合同,却因没办登记手续,最后连房子都“保不住”。法院明确指出,抵押权必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才生效,否则就像“写了借条没盖章”——看似有保障,实际一纸空文。谷城某行有限公司吃了大亏:本指望用房子兜底,结果只能靠保证人李某还债,万一李某也没钱,银行就血本无归。
对企业来说,这简直是“教科书级”的风险警示:
-
抵押必须“登记才生效”,光签合同没用:
很多企业以为签了抵押合同就高枕无忧,但民法典白纸黑字规定——房产、土地等抵押必须到登记部门备案。本案中,银行和借款人签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却因懒于跑一趟登记中心,导致抵押权“从头无效”。企业放贷或接受抵押时,务必在放款前完成登记,别等出事才后悔。 -
别过度依赖保证人,抵押才是“硬保障”:
本案中,银行幸好有李某的连带保证,才勉强挽回损失。但保证人也可能像李某一样“无钱偿还”(被告答辩称“二人无能力偿还”)。相比之下,登记后的抵押房产能直接拍卖抵债,比保证人可靠得多。企业设计担保方案时,应优先确保抵押登记,而非单纯依赖个人担保。 -
利息条款别踩“年利率24%”红线:
法院支持了银行的本金和利息诉求,但强调“总计不得超过年利率24%”。现实中,不少企业合同写“罚息1.5倍”“复利叠加”,结果超出法定上限被砍掉。签合同时,利息计算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白忙一场。
企业实操建议:
- 放款前必做“登记确认”:拿到抵押合同后,立即派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手续,保留《他项权利证书》作为铁证。
- 定期“查漏补缺”:每季度检查抵押状态,防止登记过期或被撤销(如房产被转卖)。
- 合同条款“简单化”:利息、罚息写清楚“年化总成本不超24%”,避免复杂计算引发纠纷。
一次疏忽的登记,可能让企业损失百万。记住:合同是纸,登记是金——别让“我以为”变成“我完了”。
作为专注企业服务的律所,征和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以极高的性价比解决日常经营风险。我们支持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用通俗语言帮您堵住合同漏洞、规范业务流程,让您省心又省钱。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企业才能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