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款合同条款不规范易引发高额赔偿-保康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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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0)鄂0626民初157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9年7月31日,张某与襄阳某誉贷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书》,约定该公司为张某提供投资信息中介服务,张某出借5万元给宜城某富有限公司,借款期限12个月,月利率0.8%。同日,张某与宜城某富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5万元用于短期资金周转,期限12个月,月利率0.8%,逾期违约金按本金5%计算,罚息每日按应还本息的2‰计算。湖北某誉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担保书,承诺“超过28天未偿还,承担借款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张某通过其子银行卡向宜城某富有限公司转款5万元,该公司出具收据。借款后,宜城某富有限公司按月支付利息400元,合计付息4400元。逾期后,张某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支付律师代理费60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宜城某富有限公司偿还张某借款5万元、借期内利息400元、逾期利息及违约金3208元(总计53608元),并赔偿律师费6000元;湖北某誉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张某要求丁某(宜城某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还款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企业借款风险就在“小细节”里,务必警惕!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坑”。法院为啥只支持部分违约金?为啥丁某不用赔钱?关键就在合同条款不规范和责任边界模糊!咱们用大白话拆解风险点,帮企业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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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息+高违约金”组合拳?法院不认账!
合同里约定逾期罚息每天2‰(年化73%),再加5%违约金,听起来很“保险”。但法律有硬性规定:所有费用总和不能超过法定利率上限(当时是年化24%)。本案中,原告主张4500元,法院只认了3208元(按5万本金算刚好卡在上限)。企业借款时,别贪图“高回报”乱设条款,否则白纸黑字也白搭——法院直接砍掉超标部分,钱没多赚,还惹上官司! -
法定代表人≠公司“背锅侠”,但企业要小心“混同”
原告告了丁某(公司老板),法院为啥驳回?因为借款是公司行为,不是老板个人借钱!合同主体是“宜城某富有限公司”,钱也打到公司账户,老板没签字担保,自然不用赔。但企业要注意:如果老板用个人账户收借款、或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分不清(比如用公司钱买私宅),法院就可能让老板“连带赔偿”。公司是公司,个人是个人,账目必须分得清清楚楚! -
担保合同写“全部责任”?可能背下天大债务!
担保公司一句“超过28天未偿还,承担全部责任”,法院直接判它连带赔钱。问题出在哪?“全部责任”太模糊!没写清保多少本金、利息、律师费,也没设上限。结果债务人跑路,担保方被“坑”到替人付清5万本金+6000元律师费。企业当担保方时,必须写明:- 担保范围(只保本金?含利息吗?)
- 担保期限(比如“只保逾期后30天内”)
- 责任上限(比如“最高赔10万”)
否则“一句话承诺”可能让你赔掉整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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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想让对方付?合同里必须明写!
本案法院支持了6000元律师费,就因为借款合同白纸黑字写着“违约方赔诉讼费和律师费”。很多企业签合同时觉得“打官司再说”,结果败诉了还得自己掏律师钱。记住:想转嫁成本,条款要写死! 比如加一句:“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差旅费。”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 借款前:用“三问清单”自查合同——利率超24%了吗?违约责任写具体了吗?公司和个人责任分清了吗?
- 担保时:拒绝“兜底式”承诺,要求律师审核担保范围和期限。
- 出借时:钱必须打入公司对公账户,保留转账凭证,别用个人卡代收!
- 逾期后:别拖!3天内发书面催收函,避免超过诉讼时效(一般3年)。
一个小疏忽,可能让企业多赔几万块。与其事后补救,不如事前把合同“焊”得严严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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