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交易不保留完整凭证难追回货款-老河口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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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0)鄂06民终22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襄阳某腾有限公司向老河口某源有限公司购买电线缆、金属垫等货物。老河口某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雷某于2018年3月13日向襄阳某腾有限公司转账29000元,于2018年3月20日转账30000元,于2018年4月9日转账14140元。2019年3月1日,襄阳某腾有限公司吴某与"艾小贱老河口汽厂"通过微信协商购货事宜,吴某的内容主要为:"没有什么利,一起给个三万元吗?上次收到五仟元再来25000元,谢谢!"对方回复:"能少再少点,以后还要合作的。九哥,不能少了吧?这个确实没人吃回扣之类的,你可以打电话跟雷总确认,这个钱能少一定要给我少下来,以后还要合作的。"2019年3月3日,襄阳某腾有限公司向老河口某源有限公司送"S44H-16C"2只,每只380元,共计760元,老河口某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王某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2019年3月5日-2019年6月6日,吴某通过微信向"王某138××××****"催要货款,主要内容为催促支付货款,王某回复称"现在公司账上真的没钱,有了会第一时间想到吴总"、"先给你5000,慢慢给你负责"等。
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襄阳某腾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查明"艾小贱老河口汽厂"本名艾某,原系老河口某源有限公司职工,其在微信中认可应支付25000元货款,且艾某与老河口某源有限公司对该事实无异议。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老河口某源有限公司支付襄阳某腾有限公司货款25000元,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交易凭证不完整,货款难追回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很多企业老板在日常经营中觉得"都是熟人,先送货后补手续"没什么大不了,结果一到要钱的时候就傻眼了。
关键问题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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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单签字不规范:本案中,襄阳某腾有限公司声称向老河口某源有限公司供应了20多万元的货物,但只有一张760元的送货单有对方员工签字确认。其他货物的交付没有任何书面凭证,导致法院无法确认实际供货数量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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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不完整:虽然有微信聊天记录,但这些记录只提到了"三万元"、"25000元"等模糊数字,没有明确说明是哪批货物的欠款,也没有双方对账确认。微信中对方说的"能少再少点"这类话,在法庭上很难作为确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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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说法前后矛盾:更糟糕的是,襄阳某腾有限公司在三次庭审中对欠款金额的说法完全不一致:第一次说欠42518元,第二次说欠25603元,第三次又说只欠25000元。这就像自己拆自己的台,让法官怎么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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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证据差点丢失:幸好二审法院查明了"艾小贱老河口汽厂"就是老河口某源有限公司的员工艾某,且他明确承认了25000元的欠款。如果不是这一点,襄阳某腾有限公司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
企业该如何防范这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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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必签单:每次送货,必须让对方负责收货的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如果对方是公司,最好让指定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收货章。不要觉得"都是熟人,下次一起补",等到要钱的时候,熟人可能已经离职或不认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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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要明确:送货单上必须清楚写明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不能只写"电线"、"配件"等模糊名称。就像买菜要写清楚"西红柿2斤×5元=10元",不能只写"买了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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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对账:每月或每季度与客户对账一次,让对方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可以这样发微信:"王总,这是3月份的货款明细,一共25000元,麻烦确认一下,没问题的话我下午带对账单过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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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沟通要规范:通过微信谈生意时,要明确记录关键信息。比如:"雷总,今天送的S44H-16C阀门2只,单价380元,合计760元,请安排付款。"对方回复"收到,下周一付",这就比模糊的"能少再少点"有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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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说话要算数:在法庭上,前后说法不一致是最致命的。企业负责人和业务员要统一口径,最好建立内部记录制度,确保每次诉讼中陈述的事实一致。
记住:做生意不怕客户拖款,就怕你连客户欠你多少钱都说不清楚。完善的交易凭证不是给客户看的,而是保护你自己的"护身符"。当发生纠纷时,法院只认证据,不认"我以为"、"他答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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