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辆作业意外损坏保险公司必须按合同理赔-天长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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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1181民初391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2019年8月8日,张某明驾驶车牌号为皖M4××**的混凝土泵车在安徽常某塑胶有限公司院内实施作业过程中,车辆碰到泥土,臂架突然断裂,导致车辆受损。该混凝土泵车的车主是天长某天混凝土有限公司,该公司为该车在国某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公司处投保了为期一年的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限额为60万元,保险期间为2019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12日。投保时还附加了“起重、装卸、挖掘车辆损失”以及“特种车辆固定设备、仪器损坏”扩展条款。事故发生后,国某农业保险天长支公司对车辆受损原因及现状进行了查勘,后经法院委托滁州某联机动车鉴定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确认车辆损失为55100元,评估费用为4500元。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国某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公司向天长某天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车辆损失费55100元和评估费4500元,合计596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89元。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给企业敲响了一记警钟:特种车辆(如混凝土泵车、吊车等)在作业中发生意外损坏,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能以“机械老化”“操作问题”等理由拒赔!
为什么这么说?
- 本案中,保险公司一开始辩称“损坏可能是机械老化导致,不一定是碰撞”,想压低赔偿金额。但法院查实后认为:车辆投保时明确附加了“起重、装卸、挖掘车辆损失”条款,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且评估报告显示损失是作业中“碰到泥土”引发的意外,完全属于合同保障范围。保险公司不能自己编理由推脱责任。
- 更关键的是,企业及时做了两件事:第一时间报案并保留现场证据(比如保险公司自己拍的定损照片),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避免和保险公司扯皮金额)。这直接帮法院快速认定事实,判企业赢了官司。
对企业来说,这类风险很常见,但完全可以提前预防:
- 投保时别图省事:普通车险往往不保作业风险!一定要加“特种车辆扩展条款”(比如本案的“起重、装卸、挖掘损失”条款),否则作业中臂架断裂、吊臂倒塌,保险公司一句“不属于理赔范围”就能拒赔。
- 出事别慌,先留证据:事故现场拍照录像、保存操作记录,24小时内必须向保险公司报案。本案企业因及时报案,连保险公司自己拍的照片都成了有利证据。
- 评估费别心疼:如果保险公司压价,果断找法院认可的第三方评估。评估费法院会判保险公司承担(本案4500元全赔了),但自己私下修车再索赔,反而可能因证据不足败诉。
记住:保险不是“买了就高枕无忧”,而是“合同怎么写,法院怎么判”。企业只要把条款看清、证据留全,就能守住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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