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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拒赔货物损失必须有充分证据-宁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宁国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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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19)皖1881民初491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3月9日,宁国某捷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为其所有的皖P×××××(挂皖P×××××)在中国人寿财险某市中心支公司处办理了交强险与商业险,其中为皖P×××××号挂车投保了车上货物责任险,保险金额为100000元。在《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车上货物责任险第二条规定了责任免除事项,其中第(三)项规定为因包装、坚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导致的任何损失;第(七)项规定为本附加险每次赔偿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不适用主险中的各项免赔率、免赔额约定。宁国某捷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于同日确认收到条款及《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并确认保险人已明确说明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2018年8月11日,俞某发驾驶皖P×××××(挂皖P×××××)的重型半挂车,为绩溪某莱化纤纺织有限公司运送一批FDY涤纶丝,在沪聂线东南饭店路段,因驾驶员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货物发生侧翻,造成车上所载货物受损。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俞某发负事故全部责任。宁国某捷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在向中国人寿财险某市中心支公司要求理赔时,中国人寿财险某市中心支公司以"因包装、坚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导致的任何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而拒赔,致本案成诉。

法院最终判决:中国人寿财险某市中心支公司赔偿宁国某捷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货物损失80000元(100000元损失扣除20%免赔率),并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类似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常见的保险管理漏洞。核心问题就一句话:保险公司不能随便找个理由就拒赔,必须拿出真凭实据!

先说说关键点: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1. 签保险合同前,别只盯着保额看

    • 重点读"免责条款"部分(比如本案中"包装不善不赔"这条),用手机拍下来存档。
    • 要求保险公司用大白话解释:什么情况能赔?什么情况不能赔?口头说的不算,必须写进合同附件。
  2. 出事别慌,先固定证据

    • 拍现场照片/视频(包括货物装载状态、道路情况等),保存交警事故认定书。
    • 让收货方开正式损失证明(像本案用发票+证明锁定损失金额),千万别用口头承诺。
  3. 被拒赔时,学会"反将一军"

    • 保险公司如果说"包装问题不赔",直接问:"您有证据吗?" 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得自己举证,不是你自证清白。
    • 如果沟通无效,马上整理合同、事故证明、损失单据,找专业律师介入——拖久了证据可能灭失!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以为"投了保就万事大吉",结果理赔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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