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借款就要担责!名义借款人难逃还款义务-老河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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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682民初190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12月20日,湖北老河口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河口某银行)、毕某锋、倪某清、李某平共同签订《个人保证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人为毕某锋,借款金额为260000元,借款利率为5.5%,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还本,逾期罚息计算方式为约定利率基础上加收50%确定。倪某清作为共同借款人在合同中签字,李某平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合同中签字,保证期间为每笔借款到期后两年内止,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和诉讼所产生的费用。2021年12月21日,老河口某银行向毕某锋账户发放贷款260000元。
自2022年9月27日、2024年5月3日起,毕某锋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截止2025年6月18日,毕某锋尚欠借款本金260000元,本金、利息、罚息合计317855.41元,老河口某银行催收未果,遂引发本次诉讼。
毕某锋辩称本案实际借款人为其妻兄倪某,合同中签字是他签的,但钱是从他账户走了个流程,随即就被转入信贷员熊某原爱人卡里,他一分钱都没用。平时还款都是倪某把利息转给他,他再还银行。
法院判决:毕某锋、倪某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老河口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60000元及利息、罚息;李某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未采纳毕某锋"实际借款人为倪某"的辩称,因其未提供证据证实。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提示
这个案例揭示了一个企业经营中极易忽视却极其危险的法律陷阱:只要你在借款合同上签了字,不管钱是谁实际使用的,你都必须承担还款责任!
很多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可能觉得,帮朋友、亲戚或公司"走个账"没什么大不了,签个字而已,钱马上就会转给别人,自己不会有什么风险。但毕某锋的经历清楚地告诉我们: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为什么毕某锋必须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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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就是你的承诺书:毕某锋在借款合同上亲笔签名,白纸黑字,法律上就认定他是借款人。银行把钱打到他的账户,就完成了放款义务。至于他随后把钱转给谁,那是他和别人之间的事,与银行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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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账"不等于"免责":毕某锋声称钱只是"从他账户走了个流程",但在法律眼里,只要钱进了你的账户,就是你的钱。你转给谁、为什么转,都不影响你对银行的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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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口无凭,证据说话:毕某锋说钱是给倪某用的,但他拿不出证据证明。打官司讲究"谁主张,谁举证",他说是别人的贷款,就得拿出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否则法院不会相信。
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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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签字"风险:企业负责人或员工常因人情关系,帮他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你以为只是"帮忙",实际上可能背上几十万债务。企业应建立严格的用章审批制度,严禁员工代签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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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账"操作风险:企业财务人员常被要求"过账",即让资金经个人账户流转。这种做法极易导致名义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分离,一旦实际用款人不还钱,名义借款人就要承担全部责任。企业资金流转必须规范,避免个人账户参与公司资金过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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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连带风险:李某平作为担保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时,往往低估了"连带责任"的严重性——不是"帮忙",而是"共同负债"。企业担保前必须评估对方还款能力,并在内部建立担保评估机制。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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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前"三问":这钱谁用?谁还?出问题我担不担责?如果答案不明确,坚决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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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资金流转:企业资金必须通过对公账户流转,严禁"公款私存"或"私账公收"。需要代付时,必须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保留完整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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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完整证据链:如果确实需要代他人办理贷款,必须保存委托书、沟通记录、转账凭证等,形成完整证据链,以防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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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警示培训:定期开展法律风险培训,让员工明白: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不是"帮忙",而是承担法律责任,可能影响个人征信甚至被强制执行。
记住:银行只认合同上的名字,不认"实际用款人"。在金融活动中,"讲义气"可能换来"背黑锅"。企业经营中,合规比人情更重要,事前防范比事后补救更有效。
这个案例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千万别让"帮忙"变成"背债"。规范借款流程,守住法律底线,才能让企业行稳致远。